关于对妇幼处组团赴台湾交流参访人员进行公示的请示
来源:对外合作处       发布时间:2017-08-10 16:3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2017年应邀赴台计划项目批复的通知》精神及委党组的要求,应中华海峡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会邀请,我委妇幼处组团赴台湾进行交流学习,妇幼处邹晓东同志拟于2017年10月赴台湾就妇幼护理管理、临床护理、护理教学以及医院评鉴等进行交流学习,赴台交流学习时间为7天,所需费用由我委承担。现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至8月17 日(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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