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政法处       发布时间:2017-05-11 15:5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州、市卫生计生委,省疾控中心、省卫生监督局: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审批职责下放后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卫监督发〔2015〕7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省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函》(云审改办发〔2017〕2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和确认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工作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做好放射卫生监督管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技术支撑。做好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准入和监管工作,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诊疗机构和卫生计生监督人员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职业病防治法》、原卫生部《关于印发〈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25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2015年第3号公告,向社会各界做好解读工作,进一步明确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准入管理、质量控制、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具体要求。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力度,强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依法服务的理念,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质量控制,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并定期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送技术服务工作情况。加强监督执法人员教育,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管能力,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和监管工作,更好地维护群众健康权益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切实加强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准入管理工作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甲级、乙级)、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放射卫生防护检测和个人剂量监测机构的资质审批和确认职责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承担。申请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甲级)资质的机构应事先取得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乙级)资质,并开展相应工作3年以上;申请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乙级)资质的机构应事先取得或同时申报相应的放射卫生防护检测(包括应用质量性能检测)资质;申请放射卫生防护检测资质的机构应同时申请应用质量性能检测(即所申请的放射卫生防护检测项目应对应相应的应用质量性能检测)。未取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的机构,一律不得从事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已取得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甲级、乙级)、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放射卫生防护检测和个人剂量监测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到期已失效的须于2018年1月1日前重新申请取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方可继续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省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

省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省外机构)在我省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实行备案管理制度。省外机构申请备案时(仅限甲级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向云南省卫生计生委提出申请,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对备案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已备案的省外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的项目、技术服务范围等发生改变时,应重新申请备案。备案的省外机构每年应向云南省卫生监督局和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送技术服务工作情况。

四、继续加大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监督执法力度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工作应逐步推行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执业和失信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公示,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强化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机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重点抽检和专项督查。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依法严肃查处无资质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超范围违规开展技术服务、仪器设备和人员资质不符合相关规定、技术检测项目和质量达不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不按规定报送相关信息等行为。对未经审批许可、资质确认擅自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要坚决取缔,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或取消备案。各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每年对辖区内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覆盖率要达到100%。

 

附件:1.云南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审批程序

      2.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仪器设备条件

      3.技术评审要求

      4.技术评审项目和判定标准

      5.云南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申请表

      6.云南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申请表

      7.云南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变更申请表

      8.整改意见通知书(样式)

      9.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样式)

      10.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4月26日


附件下载:附件1云南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审批程序.docx
附件2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仪器设备条件.docx
附件3技术评审要求.docx
附件4技术评审项目和判定标准.docx
附件5云南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申请表.docx
附件6云南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申请表.docx
附件7云南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变更申请表.docx
附件8整改意见通知书(样式).docx
附件9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样式).docx
附件10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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