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服务比选公告
来源:医政医管处       发布时间:2017-03-31 15:26       浏览次数: 【字体:

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拟采用院内比选方式引入合作企业。为体现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按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比选。

一、比选目的

(一)必要性

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为云南省卫生计生委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保障医院行政事务的合理合法运行,保证涉及法律有关方面事务的正常解决,特进行律师事务所服务购买。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服务购买的相关条目。

二、比选内容:律师事务所服务

三、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成立,具备合法执业资格及能够为医院提供全面法律服务的执业能力的律师事务所。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并提供经年检合格的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实现规模化经营,具有较强的服务资源整合能力以及保证提供符合合同要求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拟派顾问团队不少于2人。顾问团队成员均应具备律师执业资格且连续执业年限需5年以上,在近两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的在岗人员,且指派团队负责人需具备:

1.律师执业资格10年以上(含10年)。

2.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及沟通能力。

(四)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应熟悉医疗卫生行业特性,并有一定的思考和研究,尤其熟悉医院临床医疗和运营管理各环节的主要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擅长医院全面法律风险管控。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要求

(一)投标人报名材料清单:

1.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原件及复印件)。
3.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负责人参加)。

4.资格要求中所述相关证明文件;

5.无违法记录证明(公安机构查询函)。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出示原件查验并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存档。

(二)报名时间: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9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三)报名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圆通街58号连云宾馆六号楼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和云阜国际心血管病医院筹备组5楼6508室。

五、资格审查及领取比选文件

报名时现场资质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领取比选文件。

六、开标、评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4月15日9:30以前。

(二)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4月15日。

(三)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圆通街58号连云宾馆六号楼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和云阜国际心血管病医院筹备组5楼6505室。

七、其他

本次竞价比选公告同时发布在云南省卫计委网站和医院筹备处公示栏。

 

联系人:彭冲、蒋晓艳     联系电话:65199510 

 

 

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2017年3月31日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