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防治艾滋病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艾滋病综合防治社区创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来源:防艾综合处       发布时间:2017-06-20 09:0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州、市防艾办(局),委直属相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云南省2017年防治艾滋病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我局制订了《云南省艾滋病综合防治社区创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艾滋病综合防治社区创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云南省防治艾滋病局 

2017年6月8日

 

附件

 

云南省艾滋病综合防治社区创建工作

指导意见(试行)

 

一、艾滋病综合防治社区

艾滋病综合防治社区是指依照国家、云南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艾滋病防控策略,在当地党委政府组织领导下,依托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在辖区范围全面、合理、有效地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控工作的社区、村(居)委会等(以下简称社区)。

二、目标及内容

(一)目标

落实艾滋病相关防控措施,遏制艾滋病在社区中的传播和蔓延。

(二)内容

根据社区艾滋病防治需求和实际,积极引入和培育社会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动员检测、综合干预、随访管理、关怀救助等活动。

1.健康教育:设立防治艾滋病健康教育宣传栏、标语或公益广告牌,招募或培养志愿者队伍,将防艾宣传教育融入社区常规工作中,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相关政策、知识教育和减少歧视教育。

2.动员检测:倡导主动、自我HIV检测,动员社区内重点、高危人群,外出务工人员,老年人,结婚登记人群,孕产妇等及早接受HIV检测,主动有效提供艾滋病防治资讯及相关机构信息。

3.综合干预:在社区内开展普遍性的推套防艾活动,依托相关机构和部门,对重点、高危人群进行干预管理,对感染者、吸毒者及其家庭实施有效干预。

4.随访管理:配合相关专业机构,对感染者、吸毒人员进行转介(管理)服务,对社区内正在接受治疗的HIV感染者、美沙酮替代治疗和清洁针具交换的吸毒人员进行随访和依从性教育等服务。

5.关怀救助:开展针对HIV感染者和吸毒人员的关怀救助活动,提供生活技能训练;对受艾滋病影响的家庭和儿童进行关怀救助,落实符合条件的HIV感染者及其家庭的民政救助。

6.其他:及时报送有关防艾信息,完成其他防艾相关事务。

三、分类管理

根据社区艾滋病疫情状况、防治需求、防治资源及文化背景,分为一、二、三类社区:

一类社区:开展普及性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和推套防艾工作,向社区人员提供检测和防治信息,对受艾滋病影响家庭及儿童进行关怀救助,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二类社区:在一类的基础上,配合相关机构动员社区重点人群、高危人群进行检测,转介感染者,开展感染者生活技能培训。

    三类社区:在一、二类基础上,依托相关专业机构在社区内开展抗病毒治疗、中医药治疗和美沙酮维持治疗、清洁针具交换工作,对感染者进行随访管理、依从性教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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