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秋冬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预防学校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维护学生身心健康。近日,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省教育厅向全省卫生计生、教育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学校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责任落实。各级教育、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要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督促检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二是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登记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形成有效的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晨检和因病缺勤登记工作的管理,坚持每日做好学生晨检和因病缺勤及病因排查工作,做到表格规范、登记清楚、内容完整,确保患病学生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排查、早报告,防止可能出现的疫情扩散与蔓延。三是加强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和查漏补种工作。各地卫生计生、教育部门应根据《云南省卫生计生委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尽快组织完成对辖区内小学和托幼机构负责学生接种证查验工作老师的培训工作,严格按程序把查漏补种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做好学校饮食饮水安全卫生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确保食品卫生与饮用水安全。除高校食堂外,其他学校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禁止加工出售四季豆、扁豆、野生菌等。五是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活动。在校园内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搞好教室、宿舍、校园(尤其是食堂、厕所、水源等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教室、宿舍每天适当开窗通风,有效预防和控制呼吸道、肠道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六是加强疫情信息的管理。学校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由当地卫生计生行政和教育部门按要求核实后按程序分别上报,并注重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疫情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和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