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卫生计生委规范食品安全工作
来源: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11-01 17:01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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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认真履行法律赋予卫计行政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丽江市卫生计生委近日印发《丽江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规范了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
《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了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食源性疾病监测、调查处置以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管理等工作规定、程序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借鉴国家和其他省市的成熟经验,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丽江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负责研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的开展项目、参与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承担市食安办和市卫生计生委委托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规程》的印发实施,对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和游客饮食安全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