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中西医协同协作试点工作鼓励支持西医人员学习中医
来源:中医传承处       发布时间:2016-10-18 18: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落实好《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省卫生计生委近日印发《关于开展中西医协同协作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各级各类医院推进中西医资源优势互补、协同创新,促进中西医结合临床实践与科学研究同步发展。

试点工作将通过四个方面重点工作,坚持“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协同攻关”原则,结合医院优势学科和重点专科,瞄准医学发展前沿,围绕重大疑难疾病临床治疗难点,开展中西医协作研究和科研攻关,全面促进中西医结合学术发展,提高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水平。一是建立中西医联合诊疗机制。采取中医医院与综合医院设立联合病房,或医院中医临床科室与西医临床科室紧密协作、成立中西医专家联合诊疗组等方式,以临床上单纯的中医或西医治疗效果都不明显的疑难病种、急危重症协同诊治为切入点,围绕临床诊疗难点,开展联合诊疗。二是建立中西医协同协作基地。在三级医院遴选建立一批中西医协同协作临床诊疗基地,开展中西医协同协作服务模式创新试点。每个基地选择1-2个重点病种,探索开展中西医协同协作诊疗,形成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并逐步规范。同时鼓励、支持二级医院开展中西医协同协作探索。三是推进中西医科研协同协作。围绕重大疑难疾病临床诊疗难点,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重点开展中西医结合理论、临床实践、疗效评价标准以及中药研发。充分发挥行业学会(协会)作用,积极搭建中西医专业人才学术交流平台,积极推进中西医学术交流。四是推进中西医协同人才培养。支持中医人员充分利用和吸纳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及现代医学成果,丰富发展中医药理论体系。鼓励支持西医人员系统学习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经医院考核合格报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后开展与本专业有关的中医药服务。支持探索建立中医医师和西医医师联合查房、会诊制度和中西医结合交叉培养制度,形成具有中西医融合思维的中西医协作团队,造就一批高水平、富有活力的创新型中西医结合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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