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文山州把深化医疗卫生改革作为国计民生来抓,积极探索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全州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大幅提升。一是开展医疗卫生“零距离服务”。为更好地服务百姓健康,以“大卫生、大健康”为契机,探索建立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城乡居民为对象、家庭医生和乡村医生为主体”的家庭医生和乡村医生签约式服务模式,努力建立(乡村)医生分片包户责任制,完善服务、考核考评制度,为辖区内居民提供“零距离服务”。二是全面推进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农合政策,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2016年有324.78万人参合,参合率达99.26%,较上年提高0.26%,实现了应保尽保;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2016年新农合基本医疗住院补偿比例省级提高到50%,州级为55%-60%,县级75%-80%,乡级85%-90%。同时,将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20类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对参合居民大病保险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提高到20万元,极大提高了参合居民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水平。三是积极推进付费制改革。各县(市)在门诊支付方式改革上,以总额包干付费制为主;在住院支付方式改革上,砚山县、马关县、广南县开展了床日付费制改革,文山市、西畴县、麻栗坡县、丘北县实行总额控制、单病种付费和次均费用控制。富宁县在开展床日付费制改革的同时,实施了DRGs付费制改革试点。四是加强等级医院创建。按照“标准培训、程序设计、专家培训、评审实施和结果分析”五个重点环节,通过查阅文件、现场考核、患者满意度调查与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检查、临床专业质量控制相结合等方式,将数字化管理引入医院等级评审全过程,确保医院等级评审的公正性及科学性,从而推进医院标准化建设和医疗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完成“三级甲等医院”创建、全州8县(市)人民医院完成了“二级甲等医院”创建复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