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开展沐浴场所卫生专项检查
来源: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5-16 17:10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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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昆明市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沐浴场所卫生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在昆明市主城四区、三个国家级开发、10个县(区)和两个省级开发区同步展开,主要对全市沐浴场所卫生许可证的持证、艾滋病防控管理、卫生管理、卫生设施、公共用品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通过经查进一步加强全市沐浴卫生监督工作,提高沐浴场所的卫生管理和艾滋病防控工作水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安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经营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给予警告、罚款等卫生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