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计委安排布置全省钉螺调查工作
来源: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4-28 10:25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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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卫计委疾控局下发的开展全国钉螺调查工作的通知及《全国钉螺调查方案(2016版)》,云南省卫计委组织编制了《全省钉螺调查方案实施细则(2016版)》,安排布置全省钉螺调查工作。
《实施细则》要求调查范围在血吸虫防治项目地区的巍山、洱源、大理、鹤庆、南涧、弥渡、剑川、宾川、祥云、云龙、漾濞、永胜、古城、玉龙、宁蒗、楚雄、禄丰、个旧18个县(市、区),对历史有螺环境、现有钉螺环境、可疑钉螺孳生环境开展螺情调查工作。同时,明确了调查内容与方法、资料与数据管理、质量控制、保障措施,以及省、州(市)、县各级的工作职责。调查工作中要进行督导检查、样本复核、数据审核,确保调查工作质量。为推进调查工作,对工作进度也提出了具体要求:2016年3月,省级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并完成省级技术培训及相关准备工作。4月-12月,县级组织开展钉螺现场调查,完成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建档和电子地图绘制,并上报地市级,分级审核汇总数据后报上级有关部门。
在“十三五”开局之年组织开展全省钉螺调查工作,将进一步掌握全省钉螺分布范围和特点,了解钉螺和感染性钉螺的密度,为制定血吸虫病防治策略措施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