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拟命名“云南省卫生乡镇和 卫生村”名单的公示
来源:疾控局 发布时间:2016-12-22 16:27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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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爱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创建国家和省级卫生城镇工作管理程序的通知》(云爱卫办发〔2014〕6号)的规定,省爱卫办委托各州、市爱卫会组织专家于2016年3月至11月,对2016新申报的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检查和走访群众的方式进行了考核验收。
按照各州、市考核验收及推荐意见,昭通市永善县桧溪镇等33个乡镇,昆明市盘龙区滇源街道办事处前所村委会前所村等201个村委会,重视爱国卫生工作,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工作,推动了城镇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镇村环境卫生面貌,加强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云南省卫生乡镇标准》和《云南省卫生村标准》的要求。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省级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工作质量,根据《云南省卫生乡(镇)检查评比办法》和《云南省卫生村检查评比办法》的规定,省爱卫办对拟命名的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7天,时间: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7日止(不含法定节假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6年12月27日前以电话、信函或来访形式向云南省爱卫办反映,所反映问题必须客观真实。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871-67195181
通讯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关上国贸路85号政通大厦531室
邮 编:650200
附件:1.拟命名云南省卫生乡镇名单
2.拟命名云南省卫生村名单
云南省爱卫办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