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六项措施推进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工作
来源: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5-28 10:28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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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省卫计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红河州采取六项措施确保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调查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是强化基层管理,确保“账”“人”相符。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质量,以县市为单位反复核查流动人口信息,以动态服务、动态管理保证质量,确保“账”“人”相符,按时完成抽样框的上报。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确保动态监测质量。在5月上旬迅速启动州、县两级的全国动态监测调查员培训,确保按国家要求高质量地推进工作。
三是强化“三级”把关,确保现场调查质量。组建县、乡、村计生干部及社区片警、企业保卫干部等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从5月中下旬开始对抽样确定对象开展入户调查,采取调查员交叉相互检查、乡镇检查、县市级检查等方法,对入户调查问卷实行三级质量把关,确保现场调查全面优质完成任务。
四是严格经费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为保证工作质量,在国家工作经费不到位的情况下,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以县为单位先行垫付经费,确保经费使用合理规范,工作推进积极稳妥。
五是统一录入,确保数据上报高质量。在严格控制现场调查质量的基础上,全州统一工作措施,各项工作调查数据由县级检查无误后在6月底前统一在线录入上报。
六是加强督导,提高数据成果运用。加强动态监测指导与监测调查数据分析指导,确保各重要环节上的质量控制,规定并指导各县市在8月份内完成数据分析和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