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铺开“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
来源:基层处 发布时间:2015-04-22 16:12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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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是面向乡镇卫生院,以提高服务能力、规范内部管理、巩固运行新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活动,对于进一步深化乡镇卫生院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省将“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列为2015年全省卫生重点工作之一,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
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地要根据《实施意见》要求,认真指导辖区内各县(市、区)乡镇卫生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细化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对照“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标准开展建设活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其中整改提高阶段不少于4个月。对于县(市、区)级遴选出的符合标准的乡镇卫生院,组织人员进行审核把关,并于2015年4月底前以州、市为单位将第一批“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名单及“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开展情况按要求报审,最终参加国家卫计委2015年6月全国第一批“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遴选。根据国家卫计委“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名额分配,我省将第一批“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138个名额按照各州、市乡镇卫生院总数的10%平均分配到各州、市。并要求各州、市对第一批上报的“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严格把关,省卫生计生委将组织对上报的“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进行随机抽查。
下一步省卫生计生委将有针对性的对县级开展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指导和督查,并对活动结果进行审核,我省将按照要求,精心部署,认真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