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新农合大病补充商业保险试点成效显著新农合保障水平走出新路子
来源: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3-30 14:40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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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探索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的运行效率和保障水平,缓解大病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曲靖市被省政府列为实施大病补充商业保险试点地区。2013年11月,曲靖在全省率先实施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政府从新农合基金中拿出人均30元,共计1.5亿元,为参合农民群众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大病保险,不再额外向农民个人收取费用。新农合报销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7000元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按照自付费用的数额不同予以50%- 70%的报销。2014年完成新农合大病保险赔付10261.05万元,22310名参合群众医疗费用获得了补偿,平均每人次补偿4599.31元,最高达到20万元。通过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放大了基本医疗保障的实际效用,提高了大病患者实际费用报销比例,有效提高了新农合保障水平。2015年各项理赔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