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201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筹资工作顺利完成
来源:农卫处 发布时间:2015-03-18 10:56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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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部署,我省201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标准由人均60元提高到90元,同时,边境一线行政村农村居民等部分原全额助缴对象调整为差额资助参合,个人须承担20元参合费用,以上因素增加了2015年度参合筹资工作的难度。针对以上问题,各新农合统筹地区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下,早布置、早启动,加大参合筹资工作力度,通过广泛宣传和深入发动,确保了2015年度参合筹资工作顺利完成。
到2015年2月28日参合截止日,全省2015年度参合农村居民达到3283.9991万人,参合率98.51%,与2014年度基本持平,参合率居全省前三位的州(市)分别是迪庆州(99.85%)、丽江市(99.37%)、保山市(99.33%)。迪庆州进一步加大助缴力度,除407名无法取得联系的农村户籍人口外,其余27.87万应参合农村居民100%参合,让新农合政策惠及藏区每一位农牧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