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进副主任在2014年全省卫生计生工作研讨班上的讲话
来源:厅办       发布时间:2014-09-19 18:16       浏览次数: 【字体:

 

2014年已过半,按照年初的工作规划,各项工作已完成了半年阶段性任务,现对上半年工作进行总结,并安排部署下半年的各项工作。

一、中医工作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1. 以参与深化医改为契机,全力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一是制定《云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20年)》,经省政府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全省实施,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指导中医药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二是开展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推广患者说了算服务模式,开展挂号交费取药叫号等7项行动。三是深化医改,明确医改中医药工作主要任务目标,成立县中医院基层指导科,完善中医药扶持政策。

2. 以提升工程为抓手,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县级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15所县中医院建设纳入国家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规划,指导3所医院转建为县级中医医院,逐步完善县级中医药服务网络。二是继续组织实施医院等级评审和持续改进工作,以评促建,进一步规范中医院的管理。三是强化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督促指导各级重点专科、特色专科、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能力等项目建设。四是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督查评估,争取专项资金3086万元,支持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能力建设。

3. 以夯实发展基础为目标,大力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

一是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开展省级中医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培养和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二是开展中医药师带徒工作,培养实用型中医药人才,加强21个国家级、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和3个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三是加强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确定了28项国家级、85项省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完成了3000余人次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任务。四是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组织100名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30名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400名县级师资培训,启动实施培根工程

4. 统筹做好其他中医药工作

一是召开了云南省国家基本药物所需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启动暨培训会,建成了3个基本药物中药原料资源动态监测与信息服务站。二是成功举办第十六届中国科协年会藏医藏药暨西部民族医药发展论坛。三是继续做好17个中医药重点学科项目建设,以及省级民族药院内制剂研发及文献整理等工作。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规范试点项目管理,接受治疗5556例,圆满完成任务。五是加强各级中医医药的应急救治演练,积极参与各种突发事件、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救治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1. 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筹备召开全省第三次发展中医药大会,进一步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围绕《云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的7项重点任务,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全力加快推进全省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2. 积极推进中医药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督促指导公立中医院改革发展。组织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任务。配合做好中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组织实施好等级评审持续改进活动。深入推进实施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探索开展中医药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

3. 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督促指导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扩大基层中医药服务覆盖面、提升服务水平。完成10个县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全面完成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中期督查评估工作,制定下步工作推进措施。指导县级中医院做好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进一步加强民族医药工作。组织实施6个中医治未病能力建设项目,探索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

4. 全面推进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加强对国家级、省级名老中医工作室及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的监管,做好中医药师带徒及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工作的日常管理及监督考核工作。加强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全面完成所有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完成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和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工作,启动实施县级中医临床技术传承骨干培训项目,做好200名农村订单定向中医学专业免费中医学生的招生、培养工作,完成5000名能西会中乡村医生培训工作。

5. 持续提高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继续做好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启动实施15个县的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加强国家基本药物所需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启动实施中药原料资源动态监测与信息服务省级平台建设。加强对民族药院内制剂研发及文献整理项目管理,继续做好17个中医药重点学科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好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工作。

6. 认真做好中医药文化建设和信息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全省的中医药宣传日活动、中医药三进活动和省级中医药科普专家巡讲活动。加快推进覆盖省市县三级的中医药公众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尽快开通运营云南中医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培养建立中医药信息采集报送人才队伍,构建全省中医药信息互联互通的宣传机制。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中医药文化和养生、保健以及防病治病知识,让中医药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药政工作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1. 继续巩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一是加大督查力度,分别于3月、5月、6月、8月组织开展以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以奖代补专项补助资金拨付使用等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检查督导,督促指导各地严格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二是针对省审计厅对10县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审计情况,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处理,督促指导各地严肃整改。三是配合省财政厅,对各州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进行考核、调整,并下达到各州市。四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标培训机构开展基层合理用药培训,共培训1.2万余人。五是继续在56个监测机构开展基本药物监测评价。六是制定实施办法,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工作。

2. 制定完善药品采购配送政策

一是继续实行州市为单位遴选配送企业,以县为单位明确配送企业,按区域进行配送的政策。二是在全省全面启动点对点采购,通过简化程序,采购周期平均缩短了十天左右,2天配送到位率提高到60%以上,成效初步显现。三是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允许配备使用10%非基本药物的管理。四是印发《云南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和备案采购管理。

3. 组织做好药品及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一是认真履行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研究解决集中采购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二是出台《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基本药物短缺药品采购方案》,建立短缺药品品种和价格动态调整机制,20个品种38个品规中标。三是起草《云南省2013年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四是报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关于做好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新增基本药物过渡期内采购工作方案》,在新一轮招采启动之前,将已属2012年版基本药物目录的药物,按相关原则,从非基本药物中标库直接调入基本药物交易库供基层采购,共调入358个品规。五是贯彻落实国家低价药品保障供应和采购管理的相关政策,针对国家发改委低价药品清单,开展数据比对分析,起草常用低价药采购方案。截止724日,非基本药物网上采购金额52.64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40%;基本药物采购金额24.45亿元,同比增长30%,其中基层采购11.83亿,同比增长55%。六是采取分类分步实施的办法,完成心血管介入类心脏起搏器心脏冠脉支架两类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工作,至今年8353个入围产品已挂网,并进入合同签订阶段。

4. 进一步扩充完善各类别专家库

一是建立完善涵盖省、市、县、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和药学等专业的专家库,约1400余人。二是建立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专家库,约有100余人。三是扩充完善卫生系统政府采购专家库,共有46个专业类别1200多名专家,并推荐到省财政和省发改委相关专业的评标专家库。

5. 严格程序组织医疗设备和物资采购

一是承担医疗设备和物资采购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坚持程序,集中讨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牵头组织医疗设备和物资采购工作。2014上半年共办理采购项目28项,预算资金约2.93亿元。二是按照国家卫计委的要求,起草了《云南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三是制作调查表,对全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使用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情况进行调查。四是接受省人大对全省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情况的执法检查,得到了省人大的充分肯定。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1. 继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效。以药品集中采购和零差率销售为重点,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的监管,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有序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联合省审计厅,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 稳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坚持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双信封评价办法,完善和稳固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建立健全中标药品价格和品种动态监测、管理机制,确保药品价格适宜和正常供应。

3. 保障基本药物供应配送和资金支付。全面实施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协调相关部门,就进一步完善药款支付结算制度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报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家低价药品保障供应和采购管理的相关政策,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对临床必需但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物,通过招标采取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加强基本药物配送管理,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落实市场清退制度。

4. 加强合理用药培训和宣传。以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补充药品目录为重点,开展合理用药培训,实现基层全覆盖,不断提高基层药学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合理用药常识,营造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良好氛围。

5. 加快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卫生部门和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分级监管,确保各级各部门监管到位。

6. 不断完善设备采购工作机制,实现设备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采购工作效率。稳步推进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三、科教工作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1. 全面推进科研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国家艾滋病防治重大专项综合示范区项目协调管理工作,下达 云南省防治艾滋病规模化现场流行病学及干预研究项目省级配套资金1000万元。二是印发《云南省医疗卫生单位内设研究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批准设置23个研究所,102个研究中心。三是组织评出2013年度卫生科技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58项。四是组织申报并推荐2014年度云南省科技成果奖60项,组织申报2015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课题1项。

2. 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与发改、编办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实施方案》。二是招录5年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384人,3年制农村医学专业医学生培养2369人,招录基层卫生人员1674人进行大专学历教育,3400余人进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三是按照实施方案,开展38项各级各类卫生人员培训。四是组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委托云南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举办了2期全科医学师资培训班,共培训教师282名。五是组织完成卫生高层次人才2013年度考核工作。六是拟定《云南省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开展培训需求和培训基地能力调查,组织全省三级甲等医院积极申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并做好评审工作。

3. 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一是与省教育厅联合开展对我省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的评审、医学类本科、高职高专和中等职业教育卫生类专业的申报评审工作。二是经过评审,批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650项,其中国家级159项、省级491项。三是完成8万多人份医学教育对象的学分验证。

4. 统筹做好其他卫生科教工作

一是举办两期实验室生物安全人员培训班。二是选派17名传染病科医生、18名护士、9名医技人员到上海市公共卫生中心进修学习,选拔10名卫生管理干部分2批赴上海进行挂职学习。三是举办沪滇合作管理干部培训班。四是继续抓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工作。五是抓好云南大百科全书卫生卷和年鉴编撰工作,做好医疗卫生社团管理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1. 加强卫生科技工作。完成新一轮云南省医疗卫生单位内设研究机构的建设计划任务书的签订,做好上一轮内设研究机构科研课题的结题验收工作。完成2014年度卫生科技成果的系统登记工作。做好十二五科技重大专项综合示范项目云南省防治艾滋病规模化现场流行病学和干预研究的管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 继续抓好卫生人才培养工作。加快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有关文件制定、基地确认、在省医师协会建立日常管理机构和专家委员会,完成2014年的招录工作。按照《云南省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开展相关的培养培训工作。完成卫生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2014年度考核工作。统筹安排2014年中央财政8951万元、48个项目的培训工作,尽快下发2014年中央财政补助卫生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对2013年卫生人员培养培训类项目的督查。

3. 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按照国家卫计委科教司的要求,组织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所有在职人员,进行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和鼠疫防治知识全员培训。完成2015年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4. 全面推进其他科教工作。计划于9月组织一批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赴上海培训。拟定“2015年度沪滇合作备忘录并予以签署。继续抓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日常管理工作。按照要求和计划做好《云南大百科全书》和《云南卫生年鉴》编撰工作。做好社会团体日常管理工作。

四、人事工作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1. 规范干部管理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按照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做好干部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队伍建设。二是规范干部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了机关122名干部职工及100余名厅管干部2013年度考核工作,配合省委组织部完成厅级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三是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选派了9名同志到昭通市彝良县分别担任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总队长、乡镇工作队长和指导员,协助当地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

2. 加强人才培养,促进卫生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一是认真做好职称改革工作,为我省卫生事业发展培养和积累人才。顺利完成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云南考区的考试考务工作。组织开展2014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全省共有2300余人申报高级职称任职资格。二是大力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实施云南省云岭名医培养工程,30名专家被评为云南省首批云岭名医。推荐申报国贴专家5人,委突专家8位,省突专家8位,省贴专家7位。三是认真开展基层人才对口培养计划,安排了100名从基层选派的医疗卫生业务骨干到7家省级医院进行研修,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水平。四是秉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

3. 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卫生事业发展

印发《云南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聘用管理指导意见》,组织各直属单位学习落实,进一步规范各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

4. 做好其他各项日常人事工作

一是完成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工资审核批工作,共计12300余人晋升薪级工资。二是完成机关及直属单位副处以上共计170余名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的汇总报告工作。三是完成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实施同城同待遇的审批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1. 做好干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贯彻落实党组干部工作决定、决议,按照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干部选拔相关工作。按要求组织实施2014年度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机关干部年度考核和推优工作。认真开展2014年度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工作和干部自主选学工作,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2. 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继续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1号)文件精神,继续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好2014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组织直属事业单位完成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统一报到、培训及聘任工作;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人才推优选拔工作;做好2014年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认真及时地完成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出国人员政审工作。

3. 积极落实其他人事相关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做好编制实名制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在省绩效办指导下,继续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配合省级相关部门,做好各项绩效工资核查、水平调整工作;按照省人社厅统一安排部署,及时组织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完成第二轮岗位设置后人员聘任及工资兑现工作;进一步加强人事统计信息工作,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和机制;做好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变动审批工作;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做好有关人事管理工作。

4. 完成编制实名制工作。按照省编办要求,认真落实机关和各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完成信息采集表填报、审核、公示等工作,在机关和直属单位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5. 根据国家和我省的统一部署,落实机构改革相关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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