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洪操
2014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第四年,是关系到“十二五”规划能否全面完成的关键性一年。省卫生计生委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以此为契机认真分析云南人口形势,找准存在差距,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下半年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省人代会通过的2014年度计划生育指标任务。下面,我就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态势讲几点意见。
一、上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态势分析
据今年计生半年统计报表数据,2014年人口出生水平比去年同期上升;违法生育数、违法多生育数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4.7%和40.6%;计划生育手术继续下降,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18%,人口和计划生育形势不容乐观,这些会直接影响到2014年人口控制目标的实现,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总人口统计
截至2014年6月30日,计划生育统计数据显示,全省总人口为4623.5万人口,比2013年6月30日,一年增加了47.6万人,年增长率达到10.35‰。从分州市的情况看,年增长率前五位是玉溪市、昆明市、临沧市、德宏州、版纳州。这增长源自方方面面,一是与近年来,我省努力推进精减优化基层统计台帐,规范基层基础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基层人口信息收集、应用联动机制,大大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密不可分;二是把过去未纳入统计范围的流动人口纳入了总人口统计,统计数据更加科学和真实可信,工作更加实事求是。三是我们逐步完善基层基础管理,把人口增长有效地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自2004年以来我省人口年增加数从未突破过30万。
(二)人口出生情况
据半年统计报表数据,上半年全省共出生20.1万人,出生率为4.37‰,与去年同期相比,出生人数增加了近1万人;从分州市的情况看,16个州市中有14个州市上半年出生人口比去年同期增加,是增加较多的一年。
(三)全年人口计划执行情况预警
全年出生率预计为13.18‰左右,比人口计划要求的12.5‰高0.68个千分点。
(四)计划生育率分析
据上半年统计报表数据,全省计划生育率为90.04%,同比下降了1.56个百分点。半年违法生育20025人,比去年同期增加3937人,其中,违法多生育(三孩以上)4048人,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0.6%;从分州市的情况看,计划生育率在90%以上的有11个州市。这一水平比国家卫生计生委在今年人口形势分析会上通报的2014年上半年全国计划生育率在80%左右相差较大。从今年5月对全省48个县的抽样调查数据看,全省2013年,在19岁以前生育一孩的占10.44%,其中,18岁以前初育的占6%;生育三孩及以上的为16.76%,以此推断,全省计划生育率在75%——80之间。面对今年出生人数增加的情况,发展规划与信息处7月、8月对3个州市5个县进行了典型调查,调查结果表明,造成上半年出生回升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的影响。一些县、乡计生干部,对卫生、计生整合后自己工作去留心存疑虑;部分村宣传员,受一些社会舆论影响,怕得罪人的思想有所抬头,不敢理直气壮管理违法生育;一些群众片面理解卫生、计生整合,认为计划生育工作不抓了,抢生和强行超生抬头。二是“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城市非独生子女夫妻和农村两孩夫妇出现攀比性超生。三是计划生育执法难,对违法生育的惩罚难兑现,缺乏应有的震慑作用。
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的是:
第一,综合避孕人数和长效避孕人数双减少,已经危及到全省人口控制的大局。
第二,在云南这样一个计划生育基层基础薄弱,山区面积广、贫困面大,群众文化素质偏低,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群众还不能普遍得到安全、及时、方便、有效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服务的省份,特别是一些工作难度较大、计划外生育较高的地方,长效节育率的下滑是非常令人担忧的。云南的实际情况,决定了长效节育是控制计划外生育的根本基础,如果这种现象得不到尽快扭转,一是会加大基层查孕查环的工作量,增大工作成本;二是会为一些生育观念落后的人群提供躲避落实长效措施的借口;三是一旦我们工作上稍有放松和疏漏,违法生育反弹就在眼前。
二、全面准确把握云南人口形势
(一)充分认识计划生育工作成效
多年来,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将解决发展问题与解决人口问题紧密结合,不断创新思路和方法,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全省因计划生育因素少出生1600多万人,少出生绝对贫困人口280多万人。按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0.8亩耕地警戒线计算,共节约耕地1160万亩;按年人均消耗粮食0.35吨计算,每年节约粮食507.5万吨;按年人均消耗1.15立方米木材计算,每年可节约木材砍伐量1667.5万立方米;按每亩有林地出3方木材计算,每年可保护555.8万亩的有林地……如果不实行计划生育,云南省家庭平均人口将接近5人;国家和社会将多支出抚养费和物资技术装备费2万多亿元;全省人均GDP、人均财政收入、人均纯收入、人均粮食以及人均医疗、教育、社保资源等经济、社会、民生人均指标都将下降三分之一左右;“三农”问题、脱贫致富、社会就业、教育发展、卫生事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稳定、城乡结构调整等经济社会各方面都将面临更大的人口压力。多年的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为云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较好的人口环境,极大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和社会就业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加快了云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对促进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和社会和谐发挥了巨大作用。
当今我省实情是,云南既是一个人口大省,又是一个经济弱省,总人口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12位,经济总量居第24位,人均生产总值、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居第30位,第29位,第28位。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翻两番、增三倍、促跨越、奔小康”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我省经济发展要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难度大是不言而喻的。按照全国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标准计算,即使我省人口发展按最低方案,即到2020年总人口控制在4900万人以内,全省生产总值要比2010年增长4.07倍,年均增幅要保持在15%以上,才能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社会;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要达到全国2020年水平,全省生产总值增长要达4.8倍,年均增幅要达到17%,显然,未来一个时期对全省经济增长要求之高是难以实现的。由于我省人口自然增长快于全国1个千分点以上,而人口始终是实现人均经济目标的分母,是关乎能否顺利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经济发展总目标的基础因素。这一关键时期,计生工作如稍有懈怠,人口总量到2020年会突破5000万人大关,其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二)人口与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突出
1.人地关系紧张
人均资源少、产出低、结构不协调,生态环境脆弱、承载力较低是云南人口与资源、环境关系的总体特征。由表3可以看出,云南总人口在2005年达4450.4万人,占全国3.4%,而粮食和GDP分别只占3.2%和1.89%,粮食,尤其是GDP比重远低于人口比重;农村人口比重占全国比重4.2%,而耕地仅占3.22%,草地占1.41%,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必然导致资源紧张,人地矛盾加剧,影响资源的永续利用和区域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在山区、石灰岩地区等生态脆弱地区,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更加突出,地质灾害事故时有发生。
2.人口规模庞大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难题
由于云南省人口基数大和育龄妇女占总人口的比重大,受人口增长惯性作用影响,每年净增人口多,庞大的人口规模依然是制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主要因素。具体来说,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影响:第一,人地关系紧张,特别是在云南生态环境脆弱和社会经济发展滞后的背景下,人口与资源的配置效率低下,人地关系更为紧张;第二,劳动力数量多,就业压力大;第三,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任务重。
3.数量庞大的贫困人口削弱了经济发展力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云南省社会分层现象明显,贫富分化突出,突出表现在贫困人口量大面广、贫困程度深、自我发展力不强,扶贫脱困形势严峻。庞大的贫困人口的存在,部分抵消了发展成果,更进一步制约着云南社会经济的发展。除此之外,城市低收入阶层呈逐渐扩大趋势,被社会边缘化的城乡弱势群体也有增长的趋势。
4.传统家庭功能弱化
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新的婚育观念的变化,家庭结构逐渐变小。家庭婚姻、生育、养老等方面出现诸多新问题。家庭传统的抚养、养老、教育、发展功能在弱化。尤其农村,因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出现的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空房子、空田地,单人、单亲等家庭比例大幅提高,成为社会问题。因病返贫、因教返贫现象存在,家庭间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家庭规避社会风险的能力在减弱,难以适应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
(三)正确认识与人口形势相关的几个问题
1.人口数量和素质问题。要实现202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翻一番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经济总量增长是基础,人口总量控制是关键,人才素质提升是根本。目前全国每年新出生1600万人,人口规模对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压力是显而易见的。更严重的问题,是人口素质的提升速度赶不上人口数量的增长速度。
劳动力素质偏低的问题一直是制约中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瓶颈。长期以来,由于没有充足的高素质人才保障,中国经济由传统型发展方式向现代方式转变举步维艰,已严重影响了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问题的关键是,目前中国每年新出生人口的数量远高于新接受高等教育人口的数量。每年新出生人口约1600万人,而高等教育每年毕业学生约700万人,以此速度计算,要赶上拥有高等教育人口比例30%以上的发达国家,至少需要40年时间。要解决人口素质低的问题,必须继续控制人口过快增长。
云南人口增长对提高人口文化素质的压力更大。首先我省生育政策比全国宽松,而且人口增长速度明显快于全国。其次全省2010年人口普查实际登记15周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为277.0万人,文盲率为6.03%; 6岁以上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为7.6年,仅与全国10年前的水平持平;高中以上在校生人数却远低于全国水平,高等院校平均在校生人数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61%。
2.关于老龄化问题。
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全国以来经历了三次出生人数高峰。 1950—1957年是第一次出生人数高峰,8年全国累计出生1.9亿人;1962—1971年是第二次出生人数高峰,10年累计出生2.5亿人; 1986—1995年第三次人数高峰,10年累计出生2.5亿人。人口发展规律表明,每个出生高峰期,必然在60多年后形成一个老龄人口高峰期。1950—1970年期间全国累计出生人口4.7亿人,目前这个时期出生的人口占2010年总人口比重达35% 。2015年中国开始快速进入老龄社会,到2035年最严重时期,实际上就是1950—1970年这一时期的出生人口进入65岁以上老龄期,其成因是未开展计划生育所致。历史充分说明,未来老龄化严重是中国50年代、60年代未开展计划生育而出现人口盲目出生、盲目增长带来的后果。
云南由于计划生育工作较全国起步晚,人口高速增长时间比全国长8年左右,2010年“六普”数据显示,在这时期出生人口所占比重占全省总人口比重高达47%,比全国高12个百分点。加之云南外出务工人员多,留守老人问题严重,因此,未来云南是老龄化最严重的省份之一。
三、扎实抓好下半年的各项工作
对今后一段时期的全省计划生育工作,张主任的重要讲话已作了全面部署,我们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抓好落实。下面,我就下半年如何抓紧抓好以下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一)全局及发展规划工作
1.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和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严格控制违法生育和违法多生育,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狠抓薄弱环节、重点地区和人口大县的督查指导工作,扫除计划生育的死角盲点。在知情选择的前提下,提高优选避孕率和已婚育龄妇女意外怀孕保护率。
2.夯实基层基础,实事求是抓管理上水平。必须充分坚持我们行之有效的纸质台帐管理的经验和做法,这是根基。要正视我省人口信息化起步晚的实际,切不可出现人口基础信息电子化与台账管理“两张皮”现象。要以制度管事管人管工作运转,确保基层基础工作有序正常进行。必须充分发挥定期报告制度、例会制度、定期随访制度、责任倒查制度、公开公示制度的作用。必须在落实上下功夫,扎实做到重心下移,摸清底数,查实家底,抓牢基层基础,着力破解管理难题,促进整体工作上水平。
3.围绕年度责任目标,加强督查推进工作。必须对照省政府与各州、市政府签订的《201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抓好任务落实、情况督查,抓好对人口大县督查,接地气、找差距、出实招,解决完成难度较大的项目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尤其要对照综合考评的业务指标,逐项分解,逐条落实。
4.创新完善机制,促进队伍建设。机构改革当前,必须以全面推广人口基础信息收集、运用联动机制为契机,积极主动地服从和服务卫生计生工作全局,抓好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提高队伍思想和政治素质;强化业务培训,增强队伍爱岗敬业精神,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基层队伍的稳定,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敢于实事求是,业务精,勤干事、多干事、能干事的基层网络队伍。
(二)宣传教育工作
目前我省人口发展态势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存在较为严重的隐患,各地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切实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先行先导作用,为深入推进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舆论支持和良好社会环境。
一是必须高度重视当前干部群众中已经出现的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模糊认识,切切实实大张旗鼓宣传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着力强化户外氛围宣传,大力加强面对面的思想教育,确保绝大多数群众自觉依法按政策生育。
二是必须高度重视当前基层计生干部队伍因机构改革已经存在的消极意识、松劲思想,切切实实有针对性地在干部职工中开展坚持基本国策专题宣传教育,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确保责任目标全面完成。
三是必须高度重视《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影响,提前谋划,准备预案,周密部署,契合《条例》修订进程,精心组织系列宣传活动,做好宣传普及和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生育政策调整完善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是高度重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强化日常督促检查和专项督查,重点推进手术审批、设备严管、出生实名登记和信息共享等防范“两非”行为长效管理制度的落实,严肃查处“两非”行为,确保实现“十二五”规划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目标。
(三)政策法规工作
一是要完成《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专家论证会等工作,形成送审稿,争取于9月上省政府常务会审议。
二是要加大对我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的监督指导,收集整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单独两孩”政策。
三是要继续强化全省案卷评查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四是要做好诚信计生评估,逐步探索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居)民互信“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诚信计生模式和长效机制管理机制。
(四)信访工作
计划生育信访有其特殊性,涉及生育权限、奖励惠民政策落实、违法举报、技术服务手术,以及基层队伍建设,甚至积案和进京緾访等方方面面。信访工作要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执法干部队伍建设相对滞后问题,针对积案问题,一是加强对重点地区和积案的督查。二是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建立信访维稳长效机制。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和卫计委制定的实施细则,加强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五)信息化工作
1.加强卫生、计生信息化融合,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把“金人工程”( 云南省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立项作为首要任务,力争尽早获得立项。
2.会同各州市一起完成单独夫妇信息核查和家庭发展追踪调查的数据汇总及上报工作。
3.根据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文件要求,完成好网站的迁移工作。一如既往完成好网络安全自查和各业务系统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