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制定出台《各乡镇驻地全部实现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方案》
来源:厅办       发布时间:2014-07-31 16:37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全州各乡镇驻地全部实现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州所有乡镇开展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方案》确定的目标为到2014年10月底,全州129个乡镇政府驻地按照“城乡统筹,全面覆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减量无害,循环利用;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完善机制,保障运营”的原则。实现生活垃圾集中处理。

此项工作分5个阶段实施。一是调查摸底阶段。要求以县市为单位,认真开展乡镇环境卫生现状摸底调查,摸清乡镇驻地人口、日产生活垃圾量、现有垃圾收集设备和处理设施情况、保洁人员配备及运营情况,制定县市乡镇驻地的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实施方案。二是环境卫生整治阶段。要求各县市、各乡镇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狠抓乡镇政府驻地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留死角。同时加大乡镇环卫队伍建设,配备相应的保洁人员并加大垃圾收运设备的投入,彻底治理“脏、乱、差”的现象,实现环境卫生明显好转。三是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阶段。生活垃圾按照简易堆放方式进行处置,以解决目前垃圾乱堆乱放的现象,待条件成熟后再按基本建设程序分期分批实施规范建设,逐步实现全覆盖。四是督促检查阶段。州卫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局将对13县市进行实地检查,每个县市抽查30%的乡镇。主要检查保洁队伍建设、人员配备到位情况;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垃圾池、中转站建设情况;资金投入和运营情况;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五是垃圾处理设施验收阶段。2014年10月底将对13县市和乡镇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全面实地验收。对没有按规定完成任务、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县市和乡镇给予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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