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厅六项措施建立完善中医药工作协调机制
来源:中医处 发布时间:2014-07-24 15:20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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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5日下午,省卫生厅召开厅机关推进中医药工作协调会议, 会议提出六项措施建立完成中医药工作协调机制: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卫生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的意见》精神。制定出台我省在卫生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有关处室工作职责,指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二是省卫生厅内部建立中医药工作协调机制。由厅长担任总协调人,分管中医药工作的副厅长担任日常协调人,中医处承担具体协调工作。三是建立中医药工作协调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中医药工作协调会议,研究解决中医药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四是建立中医药工作问题清单制度。由中医处负责针对全省中医药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明确每年的中医药难点,列出问题清单,提交协调会议研究部署。五是建立中医药工作协调配合机制。树立卫生工作全局观念、大局意识,把扶持中医药工作作为行动自觉,把中医药工作纳入卫生工作总体规划,统筹考虑、主动谋划、积极支持,做到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把支持中医药工作落到实处。六是全力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把提升工程作为我省目前中医药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十二五”医改规划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目标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的政策措施,确保2015年前完成提升工程各项任务。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卫生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的意见》精神。制定出台我省在卫生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有关处室工作职责,指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二是省卫生厅内部建立中医药工作协调机制。由厅长担任总协调人,分管中医药工作的副厅长担任日常协调人,中医处承担具体协调工作。三是建立中医药工作协调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中医药工作协调会议,研究解决中医药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四是建立中医药工作问题清单制度。由中医处负责针对全省中医药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明确每年的中医药难点,列出问题清单,提交协调会议研究部署。五是建立中医药工作协调配合机制。树立卫生工作全局观念、大局意识,把扶持中医药工作作为行动自觉,把中医药工作纳入卫生工作总体规划,统筹考虑、主动谋划、积极支持,做到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把支持中医药工作落到实处。六是全力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把提升工程作为我省目前中医药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十二五”医改规划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目标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的政策措施,确保2015年前完成提升工程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