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采取6项措施狠抓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
来源:厅办       发布时间:2014-04-15 15:42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临沧市卫生、公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通知》,明确6项措施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形成部门合力。建立卫生、公安、综治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医疗环境和医患关系现状,统筹协调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的开展。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共同做好重大医患纠纷、涉医群体性事件及其它恶性事件防范处置工作。二是强化指导检查,确保医疗机构安保措施落到实处。定期不定期深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切实加强对医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医疗机构开展安全防范自查,查漏补缺,健全制度,落实安全防范“五项建设”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安全防范能力满足需要。三是强化打击处理,确保医疗机构良好治安秩序。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消除预谋伤害医务人员隐患,一旦发生在辖区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利用封建迷信扰乱秩序和损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侮辱威胁恐吓医务人员等行为,立即进行查处。四是强化综合整治,净化医疗机构及周边治安环境。调整充实了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联系人制度和医警快速对接机制。卫生、公安、综治、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医疗机构及其周边治安整治活动,重点对职业“医闹”、“医托”及“号贩子”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切实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五是强化疏导化解,积极稳妥处置医患纠纷矛盾。强化医德医风教育,提高医疗质量,消除医疗安全隐患,防止医疗安全事故的发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医疗纠纷中的作用,清理医疗纠纷积案,做好纠纷的备案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及时、认真排查可能危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安全及扰乱医疗秩序的事件苗头和隐患。 六是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主动与新闻单位保持有效沟通,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知识宣传,引导新闻媒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并通过正当渠道和合法途径解决医患纠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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