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2014年新农合参合率再创新高
来源:厅办 发布时间:2014-03-28 10:40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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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曲靖市新农合参合人数达5146391人,较上年净增加128106人,参合比例提高了0.69个百分点,达98.87%,参合率创历史新高。
为做好2014年新农合筹资工作,曲靖市各县(市、区)于2013年下半年开始,认真部署,积极动员,广泛宣传,确保2014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顺利完成:一是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市委、市政府政府始终把做好新农合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县(市、区)积极召开新农合筹资动员工作大会,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实行逐级分工负责制,抽调了精兵强专抓新农合宣传和筹资等工作,力求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为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充分利用会议、电视、广播、黑板报、宣传栏、典型引导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重点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标准、报销政策、报销程序等内容,宣传参合农民受益的典型事例,真正调动起农民参合的积极性。通过各项宣传措施的落实,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正确认识新农合、积极参与新农合、支持拥护新农合。
三是规范缴费,强化管理。各县(市、区)在收取参合农民参合费时,统一使用云南省财政厅印制的专用票据,不白条收缴或无票收缴。筹资票据骑缝加盖乡(镇)财政所公章,收缴农民筹资款时如实填写参合人姓名、收款日期、收款人等内容,不涂改,不漏项。
四是协作配合,确保弱势群体参合。卫生、财政、民政、人社、残联、计生、发改等各部门通力协作,对农村五保、低保、残疾人等人员进行代缴费,确保全市范围内的农村弱势群体应参合尽参合。
五是加强督查,规范操作。各县(市、区)合管办成立了监督检查小组,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参合及人员信息录入工作,规范资金收缴,严禁挪用资金。同时建立公示制度,定期公布新农合基金对农民的补偿,具体收支、使用等情况,接受社会和参合农民直接监督,确保新农合基金使用公开透明。
为做好2014年新农合筹资工作,曲靖市各县(市、区)于2013年下半年开始,认真部署,积极动员,广泛宣传,确保2014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顺利完成:一是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市委、市政府政府始终把做好新农合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县(市、区)积极召开新农合筹资动员工作大会,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实行逐级分工负责制,抽调了精兵强专抓新农合宣传和筹资等工作,力求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为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充分利用会议、电视、广播、黑板报、宣传栏、典型引导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重点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标准、报销政策、报销程序等内容,宣传参合农民受益的典型事例,真正调动起农民参合的积极性。通过各项宣传措施的落实,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正确认识新农合、积极参与新农合、支持拥护新农合。
三是规范缴费,强化管理。各县(市、区)在收取参合农民参合费时,统一使用云南省财政厅印制的专用票据,不白条收缴或无票收缴。筹资票据骑缝加盖乡(镇)财政所公章,收缴农民筹资款时如实填写参合人姓名、收款日期、收款人等内容,不涂改,不漏项。
四是协作配合,确保弱势群体参合。卫生、财政、民政、人社、残联、计生、发改等各部门通力协作,对农村五保、低保、残疾人等人员进行代缴费,确保全市范围内的农村弱势群体应参合尽参合。
五是加强督查,规范操作。各县(市、区)合管办成立了监督检查小组,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参合及人员信息录入工作,规范资金收缴,严禁挪用资金。同时建立公示制度,定期公布新农合基金对农民的补偿,具体收支、使用等情况,接受社会和参合农民直接监督,确保新农合基金使用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