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试行医患双方签协议承诺不收不送红包
来源:厅办 发布时间:2014-03-04 14:23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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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部署,云南省从2014年5月1日起,要求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向患者提供一份《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医患双方签字承诺不收不送红包。协议分为两部分,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协议书分别由医院法定代表人、主管医师和患者或患者家属签名。
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辖区统一的投诉电话,并将投诉电话印制在《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上,自觉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