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新安副厅长在2014年全省卫生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厅办       发布时间:2014-02-28 12:36       浏览次数: 【字体:

在2014年全省卫生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议上的讲话       
付新安
(2014年2月27日)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为贯彻落实好厅长工作报告精神,结合分管的工作,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2013年工作成效明显

办公室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参谋助手、运转枢纽的作用,围绕省委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省政府工作报告和20个重大建设项目、20项重点工作和10件惠民实事等大事、难事,加强沟通协调、任务分解与督查督办,确保了重点工作的推进。牵头拟定了《云南省卫生厅工作规则(暂行)》、《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实施细则》、《遏制会议多文件多检查多实施方案》等10多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2013年厅机关发文数、简报数分别较上年减少22.8%和75.3%。“三公”经费下降明显。会议活动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分别同比下降51.5%、20.6%、44.2%。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信访保密等各项工作也得到有力推进。政务信息工作被省委表彰为一等奖单位。

规划财务工作着眼于全省经费总量增加、卫生资源配置优化、保障服务能力提升的目标,狠抓预算管理,强化项目执行,突出内部审计,有效发挥了对卫生事业发展的引领和对中心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201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卫生资金126.95亿元,较上年增加12.8亿元,增幅11.21%。在总支出增加的前提下,减少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结构得到调整和优化,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和州(市)医院建设、农村应急体系建设等重大专项,进一步改善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前期基础性工作。编制《云南省2011-2015年卫生资源配置指导标准(暂行)》和《云南省区域卫生规划工作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做好卫生资源规划和配置工作。创新监管手段,组建卫生内部审计队伍,加强专项资金审计,落实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能。制定《云南省卫生厅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力争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完成了卫生经济学换届工作。云南省医疗卫生应急备灾救灾中心综合项目、省级医疗机构建设和基层卫生建设等项目有序推进。

对外交流合作方面,认真组织做好了赴乌干达的卫生援外工作和赴缅甸曼德勒开展的“光明行”活动,接受中国和平基金会委托,对缅甸、柬埔寨医务人员进行了两期培训,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受援国政府和群众的充分肯定与高度赞扬。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关工作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尽管出台了规章制度,但学习掌握还不够,自觉遵守的意识还不强,办文办事的程序还需进一步规范并长期坚持,处室间协调配合还有待健全完善机制,工作的合力还有待进一步巩固提高。卫生12320热线建设严重滞后于全国其他省区市。

(二)预算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省级层面2012年度结余资金4.94亿元。督查、审计中发现,各地、各单位专项资金结余量偏大,末端执行不畅。基本建设方面,存在项目组织实施不够规范,瞒报实施进度、弄虚作假等情况。

(三)资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难以及时发现问题。新农合基金使用存在超支风险,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存在没有单独核算、超范围使用等情况,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存在支付手续不完备、工程管理不符合规定的情形。卫生财务人员素质整体偏低,能力不足,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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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卫生资源规划配置有待加强。各地缺乏顶层设计,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定位不清,没有把区域卫生规划与当地城镇化战略、城乡发展规划很好地结合起来,也缺乏有效的鼓励引导或是制约手段,在资源配置上缺少总体布局观、整合发展观。

(五)对卫生工作服务周边外交的地位、作用把握不够准确,缺乏总体认识和思考。没有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缺少实实在在的项目支撑,对外交流合作深度、广度不够。

三、关于2014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4年,厅办公室、规划财务、外事交流工作,要切实发挥“保障、服务、监管”的工作职能,按照“日常工作重规范、难点工作求突破、重点工作上水平”的工作要求,找准着力点,谋求突破点,落实责任,倒逼进度,强化措施,搞好督查,确保抓出特色、抓出亮点、抓出成效。

(一)加大政务督查工作力度

下一步,我们将政务督查工作纳入对州市、厅直各单位、机关处室的责任目标考核,目的是适应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效能提升、工作作风转变形势的需要。为做好此项工作,将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督查。

一是加大对省委省政府关于卫生工作重要决策部署的督查力度。认真督促落实好《2014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对卫生工作提出的目标要求,落实好20个重大建设项目、20项重点工作和10件惠民实事涉及卫生方面的工作,服务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是加大对卫生重点工作的督查力度。加强对医改政策落实、新农合制度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艾滋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指标完成。

三是加大对卫生重大建设项目的督查力度。加强对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省一院新昆华医院、昆医附一院呈贡医院、省中医医院滇池医院及省一院、昆医附一院保健大楼等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四是加大对卫生重大专项资金监管使用的督查力度。加强对新农合、公共卫生服务、艾滋病防控等重大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五是加大对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办理情况的督查力度。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认真办理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二)加快推进全省12320卫生热线建设

12320卫生热线是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向公众传播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普及健康知识与技能,接受公众咨询、投诉和举报,引导群众科学就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舆情监测、分析与反馈等重要职责,是卫生部门传递政府信息、了解社情民意、回应社会关切、传播健康知识的重要渠道,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卫生政务公开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手段。国家卫生计生委对推进12320卫生热线建设高度重视,先后于2008年、2012年两次下发文件,并于2012年12月和2013年10月两次召开工作推进会,明确要求各地加强领导、加快建设、拓展功能,有效发挥12320卫生热线的作用。

我省12320卫生热线建设起步较早,接听量曾一度位居全国前列,在普及健康知识、接受公众咨询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管理机制不畅、工作协调不力、缺乏经费投入和接线人员等原因,年接听量已下降到不足2000人次,明显落后于全国多数省市。为进一步满足公众健康需求,拓展卫生服务管理方式,密切卫生部门与群众联系,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卫生信息化建设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考虑,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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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做好12320卫生热线建设规划。省级将继续依托省疾控中心建立12320管理中心。各地要结合实际,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卫生信息化建设中做好12320卫生热线的建设规划,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力争通过努力,构建起全省卫生热线网络。

二要充分发挥12320卫生热线服务功能。要按照“宣传卫生的扬声器、深化医改的助推器、和谐医患关系的稳压器、应对卫生突发事件的预警器”“四器”要求,逐步有序地开通电话、语音业务等基本功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进一步开展投诉、举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业务工作,预留拓展空间,完善12320卫生热线。

三要健全12320卫生热线运行机制。省12320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州市的业务和技术指导,负责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等。各州市要成立12320卫生热线管理组织机构,定期研究解决卫生热线平台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卫生热线正常运转。力争用一年的时间,使云南12320卫生热线发生明显变化,让12320家喻户晓,更好地服务群众,更广泛地发展社会影响。

(三)全力做好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这件惠民实事

2013年,省政府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列入全省10件惠民实事之一,经过积极争取,我省290个乡镇卫生院和1000个村卫生室获得国家标准化建设立项支持。今年,100个乡镇卫生院和500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再次列入省政府惠民实事。这既是省政府对全省人民的一项庄严承诺,也是省委省政府对卫生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更是全省卫生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好事。去年,由于资金下达不及时等原因,标准化建设项目推进缓慢,省政府专项督查时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需要各地引起高度重视。

为做好今年的工作,各地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要确保2013年项目在今年内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同时,做好今年的项目遴选申报和前期相关准备工作,确保项目资金下达后即可开工建设。厅规财处、办公室和各州市卫生局要将各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作为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加强跟踪问效,及时反馈项目建设有关信息,对项目推进缓慢的地区要加大通报力度,必要时通报政府进行问责。

关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我再强调两点:一是要严格控制建设规模。通过积极努力,2013年我省基本完成了全部乡镇卫生院历史债务的清理化解工作,使全省乡镇卫生院甩掉了债务包袱,能够“轻装上阵”。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各地要严格控制好建设规模,不允许再产生新的债务负担。二是要建立项目建设月报告制度。各州市卫生局要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建设的督查落实和信息报送。各地要在每月5日前,将本地区上月各项目建设进度情况书面报省卫生厅,厅项目办要抓好跟踪督促,确保项目建设及时发挥效益。

(四)继续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按照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点,调整投入结构,统筹城乡、区域卫生事业发展,切实做好政策保障和卫生资源优化配置工作,积极争取更多资金投向卫生重点领域,更多项目纳入政府规划。2014年将重点确保省级医院建设、重点专科建设、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以及疾控应急经费投入。继续抓好县级医院、乡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中医院以及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建设项目的收尾工作。加强对已启动项目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认真梳理总结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规划建设。加快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库建设,根据国家宏观调控和医改工作推进情况适时调整,做到常年调整、滚动储备,同时加强对项目的科学论证和遴选,提高项目的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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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进度。在前期医学、价格专家测算、分析、咨询、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云南省调整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拟定方案》,在更大范围内组织论证和听证,并向社会公示,经省政府审定后及时报国家备案。及时组织全省医疗机构物价管理人员培训,对全省执行新方案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防止新老价格方案交接中出现乱收费行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六)着力抓好专项资金监管。

一是按照改进预算管理的要求,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严格科目核算管理和台账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全面开展绩效评估。进一步提高资金预算执行力,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加快专项资金使用,及时发挥专项资金效益。同时,加强绩效评估,探索建立根据绩效评估结果调整经费投入的制度。

三是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点环节进行督查,既要确保资金安全,又要确保干部安全。选择3-4个州市开展卫生专项资金或医院财务管理检查,深入资金使用末端,实行跟踪问效。

四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财务工作政策性强、资金量大、纪律要求高,建设一支廉洁、高效、务实、能干的财务管理队伍尤为重要。要加强会计人员业务培训,解决卫生资金监管过程中“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的现实问题。要加大内审骨干培训。充分依托卫生内部审计队伍力量,全力抓好卫生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专项资金监管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能力强、懂管理的规划财务队伍。

(七)继续做好卫生对外交流合作等有关工作

从战略高度增强做好周边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加强与省外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继续组织做好卫生援外工作,充分发挥卫生服务外交、服务桥头堡和“一带一路”建设的作用。协调管理好国家卫生计生委中越老缅疟疫、登革热、艾滋病和鼠疫联防联控试点项目。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卫生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国际非政府组织在促进我省卫生事业发展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精神,严格出访计划管理,进一步规范出访活动。继续抓好综治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做好省综治办对我厅2013年度的考核迎检备查工作,分解落实好2014年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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