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进副厅长在2014年全省卫生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厅办       发布时间:2014-02-28 12:27       浏览次数: 【字体:

在2014年全省卫生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议上的讲话       
郑进
(2014年2月27日)

 

一、中医药工作

按照厅党组的安排,我结合今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就2014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1月16—17日,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同志对会议的召开作出重要批示,将中医药概括为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五方面的资源,并提出要科学谋划中医药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积极参与深化医改,进一步激发中医药发展的活力和潜力,大力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家卫计委李斌出席会议并就做好中医药工作提出5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二是要进一步在深化医改中发挥中医药作用;三是要进一步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四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五是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支持力度。

李主任指出:要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发展战略研究,善于观大势、谋大事,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大势,科学谋划新时期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大事,提出发展中医药的战略方针、战略目标、战略任务以及战略措施等,努力推动将中医药发展列为国家战略。

李主任强调: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不仅是中医药部门的分内工作,也是卫生计生系统的重要职责,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民族复兴的使命和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毫不动摇地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把中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全力支持中医药工作。要在政策措施上、资金投入上、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给中医药“强筋壮骨”,使中医药、西医药两条腿同样健壮。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在研究工作、制定政策文件时,要时刻想着中医药,更多地听取中医药部门的意见,更多地考虑中医药的特殊性,切实体现对中医药的扶持促进。在机构改革中,要相应地加强中医药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建设。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王国强局长在《全面深化改革 完善政策机制 着力推进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的工作报告中,深刻分析了当前中医药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了要认识“大势”,谋划“大事”,完善政策机制。

王局长指出:中医药发展正处在能力提升推进期、健康服务拓展期、深化医改攻坚期、政策机制完善期。各地要不断扩大中医药服务覆盖面、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转变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紧紧围绕医改总体目标,努力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力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的。关于完善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机制,宏观上,要着力建立健全中医药事业发展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中观上,要着力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的管理政策、中医药服务提供与利用的鼓励政策、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筹资政策、中医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微观上,要将一切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机制,转化为服务百姓的具体措施。

王局长部署了今年的九项工作重点:一是着力推动中医药发展列为国家战略;二是着力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三是着力推动中医药在医改中发挥更大作用;四是着力加强中医医院内涵建设;五是着力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六是着力加快中医药协同创新;七是着力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八是着力加强中医药法制规范建设;九是着力把实践活动成果化为服务百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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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4年我省中医药主要工作

1月28日,我们已经召开过传达贯彻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我省中医药工作的全省视频会,今年中医药主要工作的具体内容在上次的会上已经讲过了,下面我就按照全国中医工作会议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今年全省中医药的主要工作,提几点要求(2014年中医工作要点见附):

一是要在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进一步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省政府将于近期召开全省的第三次发展中医药大会,制定出台《云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17年)》。各地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和行动计划的具体要求,制定加速中医药发展的具体实施计划,明确责任,确保全省目标任务的实现。纳入国家和省级综合改革的试点县,要充分考虑中医药的特殊性,开展对补偿机制以及支付方式改革的探索,制定相关倾斜政策。各地要按照李斌主任提出的要求,在政策措施上、资金投入上、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给中医药“强筋壮骨”,使中医药、西医药两条腿同样健壮。

二是要以深入开展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中医院内涵建设和管理。去年,我省在二级和三级中医院推行的“患者说了算”服务模式等7项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推进此项工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以及中医药事业发展带来的变化和成效。各级中医医院一方面要转变发展方式,注重内涵质量建设,切实加强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培育特色专科、优势领域,拓展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有效途径;另一方面要改革服务模式,注重中医药治疗和预防、养生、保健、康复服务的结合,形成具有中医特色的综合服务模式;同时,要强化中医医院科学管理,全面提升综合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中医药服务需求。

三是要以扎实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为突破口,进一步扩大中医药服务覆盖面。2013年4月,省卫生厅联合发改、财政等5厅局联合下发了《云南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召开了推进工作视频会,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了专项资金,但是我省却并未完成去年的目标任务,无论是城市社区还是乡镇卫生院或是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均未达标。今年省级将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扶持力度。针对基层中医药人员严重不足的现状,一是各县区要加大对乡镇卫生院中医人才的引进;二是全省将启动实施乡村医生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的“培根工程”。同时,各地要对照《实施意见》所确定的任务数和目标要求,进行任务分解,制定出具体的计划和措施,要将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县、乡和村,紧紧抓住国家和省级大力扶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难得机遇,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建设项目,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医药基本设备,逐步扩大中医药服务覆盖面。

四是要进一步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目前,中医药人员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已经成为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瓶颈。针对学术学科带头人和临床技术骨干人才的培养工作,我省已经实施了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中医药师带徒工作、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中西医结合人才培训、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以及农村订单定向中医学专业人才培养项目。今年除继续实施好以上培养项目外,将重点解决基层中医药人才匮乏的问题,启动乡村医生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的培根工程,省级负责编写培训教材和大纲,培训400名县级师资,各地负责分批完成5000名乡村医生的培训任务,明年再培训5000名,为每个村卫生室至少培养一名“能西会中”人员。此外,今年全省还将启动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 充实基层中医药人员,各县要落实好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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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要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的管理工作。近年来,国家和省级对中医药的投入逐年加大,预计今年国家和省级的中医药专项资金近1亿元,但是,我省中医药项目的执行进度和资金的使用进度都较落后,2013年上半年,排在全国后10位,下半年有所改进,但大部份项目均未能按实施方案要求的时限完成。希望各地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的管理工作,做好项目的日常督促检查,建立健全项目的绩效考核评估机制,万众一心,共同促进全省中医药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二、人事工作

2014年卫生人事工作以落实全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为主线,积极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大力实施“云岭名医”培养工程,落实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为重点开展工作。

(一)积极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管局、国务院医改办决定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并将我省作为全国首批4个试点省份之一,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委对我省的关心和厚爱,是对我省卫生工作的有力支持与鞭策。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覆盖面广,社会关注程度高,是一项政策性强,关乎群众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以及医疗卫生部门形象的工作。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增强做好实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项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各级卫生部门要把全科医师特设岗位试点工作当做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让医改的政策红利切实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大力实施“云岭名医”培养工程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精神,推进我省高层次医学人才队伍建设,将由我厅牵头实施“云岭名医”培养工程,力争到2020年,培养造就100名政治素质好、医术水平居全国前列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启动,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将及时出台有关实施细则。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学习宣传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提出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使用的实施方案并贯彻落实好。

(三)进一步做好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工作

一直以来,厅党组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紧紧围绕我省卫生事业改革发展需要,把卫生人才的培养、选拔和职称评审纳入党组的重要工作,认真研究,统一部署,周密安排。自2000年国家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来,随着国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进程,我们也探索建立了一套适应我省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符合卫生人才成长规律的卫生人才人事管理制度。职称的评审关系到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卫生人才队伍的稳定,关系到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与社会稳定,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时期,做好职称评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必须引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的高度重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认真学习我省现行有关职改政策的规定和要求,要以对同志、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好各自职责,进一步做好今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和云南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必须按照国家和我省的要求,坚持讲原则,讲政策,讲程序,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挥好职称工作的人才评价、激励和导向作用。

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有关精神,我省在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中,一直向基层一线和边远、民族地区倾斜。对于在迪庆州和怒江州工作的申报人员继续免试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技术职称资格实行中专学历准入;在论文篇数和科研获奖等方面条件放宽,对学分、职称外语、计算机能力、学术讲座等不做硬性要求。今年在省人社厅的支持下,将调研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的办法,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培养造就一支热爱基层卫生事业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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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分类推进卫生事业单位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任务,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卫生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因此,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分类推进卫生事业单位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卫生事业单位改革取得实效,促进我省卫生公益事业加快发展。

(五)认真落实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省有关政府机构改革的工作正积极有序推进,这次机构改革将突出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强宏观管理、依法行政和综合监管,注重优化资源配置,体现优势互补作用。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积极落实机构改革任务,确保人员队伍稳定,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三、卫生科教工作

(一)做好卫生人才培养工作

一是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

按照《云南省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培养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加强对遴选出的13名领军人才和54名学科带头人的培养管理工作。2014年1月,已组织专家对上述入选人开展2013年度考核,对培养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检查。今年:一是要加强协调省财政落实2014年培养经费,督促各单位落实配套经费;二是按照签订的任务合书要求进一步加强培养管理工作,落实好高层次人才培养要求。

二是继续实施云南省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工作

《2013年云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启动实施乡、村、社区医疗技术人员三年6万人培养计划,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2014年主要实施了以下工作:

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为基层培养医学人才(3650人)

本科医学生层次。在我省昆明医科大学、大理学院和云南中医学院、昆明理工大学医学院等高等医学院校开展省级5年制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主要为县级综合医院、县级中医医院、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临床医学(含中医学)生,2014年国家级计划招收250名,省级计划招收400名。

专科医学生层次。在我省曲靖医专、楚雄医专、保山医专、德宏职业学院开展3年制省级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主要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临床医学(含中医学)生,2014年招收500名。

中专医学生层次。在我省玉溪卫校、文山卫校、大理卫校、临沧卫校、昭通卫校、普洱卫校等中等卫生职业学校开展3年制农村医学专业定向医学生培养,主要为村卫生室补充乡村医生,2014年招收2500名。

基层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提升(3000人)

在全省范围内,招收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未取得医学类普通中专学历的在职在岗基层卫生人员;现从事岗位与已取得的医学类普通中专学历专业不符的在职在岗基层卫生人员。2014年招收3000名左右,进行为期三年的农村医学专业中专学历教育。

基层卫生急需人才培养(300人) 

采取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方式,对2011年、2012年招收并在培的300名县级综合医院、县级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在职本科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继续进行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为基层培养内、外、妇产、儿、全科等急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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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750人)

安排750名(含中医100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正在从事医疗工作、尚未取得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的临床医师进行为期一年的转岗培训。

基层卫生技术人员适宜技术培训(32169人次)

对全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和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26369人开展3-5项基层适宜技术技能培训;对全省村卫生室中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5400名乡村医生进行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通过老中医药专家开展师带徒工作,为全省乡镇(社区)培养400名继承人。

三是做好全面启动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准备工作

在继续抓好目前在培的2011、2012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同时,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委下发的《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和今年2月1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的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工作启动会议的要求,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与编制、发改、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抓紧制定我省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二是做好培训需求的调查和培训基地的确认;三是开展师资培训。确保按要求在2015年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四是抓好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卫生人才培训项目的落实。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厅关于下达2013年卫生人才培养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13〕369号)要求,中央财政安排我省2013年卫生人员培养培训类项目经费4413万元,开展38项培训项目。我厅已于2013年12月印发了《2013年中央财政补助卫生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需各州(市)卫生局组织培训85448人次。培训任务已列入今年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中,请各地尽快分解落实培训任务,积极与我厅对口处室衔接,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培训。

五是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继续抓好《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相关文件的通知》(云卫科教发〔2013〕2号)的贯彻落实。按照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含乡村医生)均纳入我省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各地要按照要求,切实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管理,在卫技人员中广泛开展相关政策的培训学习,落实学分管理和验证的各项要求,努力做到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在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达到95%,在乡、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达到80%的目标任务。

(二)做好卫生科研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医疗卫生单位内设研究机构评审。

按照《云南省医疗卫生单位内设研究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好第三轮医疗卫生单位内设研究机构申报、评审工作,切实加强我省医疗卫生单位内设研究机构建设,推动我省医疗卫生科研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

二是做好卫生科研管理服务工作。

做好“国家艾滋病防治重大专项综合示范区”项目协调管理工作,组织做好2014年度科研基金申报、科研课题鉴定、卫生科技成果登记、2014年度省政府科技奖励申报等工作;组织卫生科技教育管理协会评审卫生科技成果奖等工作。

(三)实施好沪滇卫生合作工作

一是按照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和我厅签订的《2014年卫生帮扶与合作工作备忘录》要求,落实好2014年《备忘录》拟定的卫生管理干部培养、高层次人才培养、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妇幼保健业务骨干培养、传染病专业人员进修、基层卫生专业人员培训等沪滇合作卫生人才培养项目;二是加强与省扶贫办、上海市卫生计生委、上海市合作交流办的联系协调工作,做好与上海签订2015年《备忘录》的准备工作,积极争取上海市在人才、资金、项目上给予更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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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抓好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

继续抓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管理,落实责任,预防发生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有关的安全事故。今年,我厅已将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内容纳入了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中,各州(市)卫生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并上报有关工作报告。 

四、药政工作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等文件精神,以保障基层药品供应为重点,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效。以药品集中采购和零差率销售为重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环节的监测监管。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的监管,逐步在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二)稳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坚持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双信封”评价办法,完善和稳固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加强对中标药品和价格的动态管理,建立健全低价、短缺药品监测机制,确保中标药品价格适宜和正常供应。启动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目录的集中采购工作。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规范药品备案采购。

(三)保障基本药物供应配送和资金支付。加大与省招标采购局、省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力度,进一步加强资金保障,完善药款支付制度和配送政策,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确保基层基本药物供应。

(四)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以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补充药品目录为重点,开展合理用药培训,实现基层全覆盖。不断提高基层药学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合理用药常识,营造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大型医疗设备、厅设备和高值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程序和要求,做好厅设备物资采购工作。根据卫生部《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采取分类、分步实施的办法,逐步启动我省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 

(六)做好药品采购、配送、使用等环节监测和综合评价。加快药品采购配送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卫生部门和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分级监管,为强化监管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附】一月二十八日,中医药工作全省视频会部署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全省中医药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着力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逐步健全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大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力度,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深入开展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切实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全面推进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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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在北京举行中医药工作会谈会,李纪恒省长、王国强副部长出席会议并讲话,高峰副省长代表省人民政府与王国强局长共同签署《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云南省人民政府加快云南桥头堡中医药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帮助云南,引进优质资源,快速提升云南中医药管理、技术、科研、人才培养能力,逐步缩小与中东部地区的差距;加大对云南中医重点专科、临床研究基地、县级中医院标准化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中医药、民族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平台,在云南建设“中国—南亚、东南亚传统医药商贸合作交流中心”,助推云南中医药快速发展。

为动员全省各级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广大中医药工作者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扶持、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全面推动云南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快云药产业发展步伐,经过了一年多的积极筹备,省政府将于近期召开全省第三次发展中医药大会,制定出台《云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17年)》。《行动计划》明确了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中医药传承和科技创新、大力发展中药产业、繁荣中医药文化等七项重点任务;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落实扶持政策;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成效等保障措施。各地要充分认识中医药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准确把握未来发展的需求和趋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危机感和使命感,更加深入、更加全面地贯彻落实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方针和政策、措施。

(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发挥作用

一是进一步落实新农合和基本医保对中医药的倾斜政策,鼓励和引导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使用中医药服务。二是要积极推进县级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加强县级中医院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进一步扩大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各试点县级中医医院要将补偿机制以及支付方式改革等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探索,制定相关倾斜政策。三是推动中医药在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中发挥作用。一方面,要落实好已列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做好考核评估工作。另一方面,要积极筛选出一批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方法,在公共卫生服务中推广应用,争取国家纳入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四是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急诊急救能力建设,组建中医药应急工作组织机构。积极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和突发传染性疾病的卫生应急救治,不断提高中医医疗机构的应急处置能力。五是积极支持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申办个体行医和到农村提供中医药服务。

(三)深入开展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

1.继续深入开展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去年,省卫生厅开展的在三级中医医院推广“患者说了算”服务模式,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建立挂号交费取药叫号制度等7项,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引起了国家和我省主流媒体的关注,并受到广大就医患者的好评。今年将继续深入开展“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各地要结合当地的实际和患者的需求,进一步细化便民利民的措施,不断丰富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行动的具体内容,真正让群众享受到惠民服务。

2.扎实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201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安排了2298万元专项资金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今年省级将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扶持力度,并且将针对基层中医药人员严重不足的现状,启动实施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的“培根工程”。一是各地要按照5厅局联合下发的《云南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地的任务数和目标要求,进行任务再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县、乡和村,加强县级中医医院龙头建设,并组织实施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建设项目,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医药基本设备,以及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工作,尽快提高我省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二是要开展好提升工程的中期评估和督导工作,及时总结此项工作实施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实现最终目标任务的具体计划和措施。三是要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培训与推广,继续开展县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要确保每年向基层推广不少于10项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方法。四是今年全省将启动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各县要落实好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的政策,充实基层中医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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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全面发展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作为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八项主要任务之一,被提上了国家的议事日程,国家和省级都在抓紧制定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规划和实施意见,各地要抓好规划实施前期准备工作,继续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强化技术指导和规范管理。昆明、大理、保山和版纳要依托中医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扩大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区域,完善提升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功能,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提供体系建设,发展中医药健康文化产业,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建设。

(四)进一步加强中医院内涵建设和管理

中医医院是中医药服务的主阵地,在中医药服务体系中处于核心位置,内涵质量、特色优势、服务好坏等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中医药的看法和认识。近年来,各级中医医院得到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服务量明显增长,中医药特色优势淡化趋势得到一定的遏制,但特色优势还未充分发挥,诊疗方法和手段单一且分散,管理能力和水平与医院的快速发展还不相适应等问题仍然存在,加强中医院内涵建设和管理迫在眉睫。一是要转变中医医院发展方式,在注重合理扩大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内涵质量,切实加强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培育特色专科、优势领域,拓展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有效途径。省级财政从2013年起每年拿出25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和培育中医临床重点专科,2013年重点放在州市级以上中医院,今年开始将在县级中医院中评选出一批中医重点专科加以扶持,使中医院做到“院有专科、科有专病、病有专药,人有专长”,力争到十二五末我省有不少于10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每所三级中医院至少有1个专科具备申报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的条件,二级中医医院初步形成一批中医特色明显、诊疗水平较高、临床疗效较为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医专科,进一步促进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和中医药学术水平的提高。二是要改革中医医院服务模式,推进多种方法综合干预,注重治疗和预防、养生、保健、康复服务的结合,形成具有中医特色的综合服务模式。三是要强化医院管理。已经完成等级医院评审的要深入开展 “以病人为中心,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主题的持续改进活动,全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制度,并逐步形成长效机制。申请缓评的医院要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提前做好评审前的相关准备工作;需要二级甲等中医药复审的14所县级中医院,要尽快做好相关整改工作,今年上半年将全面完成二级中医院评审任务,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举”的目标。

(五)着力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

一是加强对 “十二五”期间的17个重点学科建设的管理,督促学科建设单位做好年度自查工作,推进我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的步伐;二是深入开展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指导省农科院等建设单位做好文山市、昆明市官渡区和彝良县监测站的建设工作,并做好中药资源普查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工作;三是实施好国家基本药物所需重要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的建设工作,助推“云药”产业发展;四是加强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科学研究,推动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工作上新台阶;五是开展省级名中医药评选活动,继续加强对国家级及省级名老中医工作室和流派工作室建设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加快名老中医经验技术的总结和传承工作步伐;六是督促云南省中医医院做好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临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六)进一步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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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切实实施好我省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组织我省12位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分别到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龙华医院等医疗机构进行临床实践、研修学习,项目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二是继续做好国家级第五批及省级第三批中医药师带徒工作和全国第三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工作;三是完成100名中西医结合人才培训和1000名中医药标准化培训工作;四是继续开展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理论和临床水平;五是开展100名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加快中医全科医师培养进程,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城乡医疗机构中的服务作用;六是加强县级中医人才队伍建设,开展230名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工作;七是实施好农村订单定向中医学专业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八是启动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和基本知识培训的培根工程,省级负责编写培训教材和大纲,培训县级师资,各地负责分批完成一万名乡村医生中医药培训任务,为每个村卫生室至少培养一名“能西会中”人员。同时,各地要把中医药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的知识纳入到乡村医生的日常业务学习范围,安排到每月乡村医生的集中学习中,并组织县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和推广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民族医药工作

一是加强民族医药重点专科专病建设,提高民族医药服务能力,重点加快傣医、彝医、藏医专科专病建设。二是加大民族医药人才培养,支持开展傣医药人员学历教育,注重傣医、藏医学科带头人和临床技术骨干人才的培养;开展彝医执业医师资格开考的前期调研和相关准备工作,摸清彝医从业人员的现状。三是推进民族医药科研和民族药院内制剂的研发应用,加大民族医适宜技术的推广力度,彰显民族医药特色优势。四是全力办好中国藏医藏药暨西部民族医药发展论坛。2014年5月24日至26日第十六届中国科协年会将在云南省举办,中国藏医藏药暨西部民族医药发展论坛是本次年会的8个专题论坛之一。将于5月19-21日在迪庆州举办, 本次论坛将围绕藏医藏药暨西部民族医药的理论、文献、临床和产业发展等内容,组织全国藏区藏医藏药暨西部民族医药科技工作者,通过实地调研和学术研讨,分析藏医藏药暨西部民族医药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藏医藏药暨西部民族医药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推进藏医藏药暨西部民族医药的传承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八)全面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和对交流与合作

中医药文化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根基和灵魂,要从构建中医药核心价值体系入手,进一步提升云南中医药界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一是要继续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推进中医药深入基层、惠及百姓;二是完善云南省中医药(民族医药)博物馆内涵建设,争取建成全国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进一步加大中医药宣传普及力度。三是要组织申报一批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代表性传承人,加强对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中医药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四是要支持和鼓励专家学者及中医药从业人员编撰中医药文化书籍,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尊重、关心、支持中医药发展的氛围。五是要积极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抓住国家建设桥头堡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我省区位优势和湄公河次区域民族医药交流会的平台,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中医药企业,开展中医药国际交流和服务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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