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积极推进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
来源:厅办       发布时间:2014-02-20 15:55       浏览次数: 【字体:

玉溪市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有效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与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矛盾,努力实现“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城,预防在基层”的卫生工作目标。

一是强化保障,指导开展一体化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后,出台了《玉溪市开展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指导意见》,在人员、经费、医保、新农合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市级财政专门拨付300万元资金投入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各县区财政也相应提高了财政保障水平。如:峨山县对被托管的三个卫生院增加财政补助130万元。对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派驻乡镇卫生院的人员,由县区财政参照乡镇卫生院人员的平均工资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人事、编制部门对开展一体化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使用计划单列,对需要增加的医疗技术骨干,允许在现有编制内采取人才引进、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整合卫生和计生资源等多种方式解决。对工作表现优秀、取得国家法定从医资格的单位自主招聘人员,在卫生系统招聘人员时,可明确一定数量的指标优先录用。被托管的乡镇卫生院执行现行的新农合、医保政策,县级医疗机构转入托管的卫生院进行后期康复治疗的住院患者,不再收起付费。

二是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开展一体化管理工作。全市县级医疗机构以管理、技术、设备、培训等为主要支持手段,以整体托管(或联合办医、医疗联合体)为主要形式,以对口帮扶为补充形式,以“四有权、十统一、八不变、两独立”为基本内容,对乡镇卫生院的行政管理、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等实行全面管理和运营。“四有权”指托管的县级医疗机构对被托管的乡镇卫生院行使管理权、经营权、人事权、分配权。“十统一”指托管的县级医疗机构对被托管的乡镇卫生院统一行政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人员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绩效考核、统一技术培训、统一设备管理、统一药品管理、统一对村卫生室的管理、统一信息化建设。“两独立”是指托管的县级医疗机构和被托管的乡镇卫生院财务核算独立、法律责任独立。“八不变”指托管期间坚持乡镇卫生院的独立法人资格不变、名称不变、机构性质不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不变、资产债权债务归属不变、职工身份及隶属关系不变、收费标准不变、财政投入体制不变。

截至目前,全市9个县区的县级医疗机构与34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启动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一体化管理的县区覆盖率达到100%,乡镇(社区)覆盖率达到50%,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如:峨山县小街卫生院长期以来由于管理不善、人才缺乏、设备落后,基本医疗工作处于“零处方”的状态。2013年峨山县在全市率先开展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探索改革,县医院对小街卫生院和所辖14个村卫生室进行托管。县医院投入资金对小街卫生院和四个村卫生室业务用房进行装修改造,添置部分医疗设备,调派骨干医务人员下沉卫生院,并以县人民医院的各类检查设备作为支撑,医疗服务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全年小街卫生院门诊人数达22769人次、住院人数1088人次、医疗收入180.1万元,当地群众以乡镇卫生院的费用标准便可享受到县医院的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三是特色鲜明,推动了卫生改革纵深发展。实施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在用人机制、分配激励制度上有了新突破,促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技术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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