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根据国务院和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云南省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要求,统筹安排、有序推进、突出医改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尤其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过程中,管建共促稳步扎实推进,切实惠及人民群众。
一是以医院评审为抓手,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全省医院评审工作呈现了行动快、力度大、效果好、成果现的可喜局面。目前,全省已评审26所三级综合医院、1所三级专科医院和123所二级综合医院,其中13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1所三所专科医院报卫生计生委核准,111所二级综合医院批准为二级甲等医院。医院评审使云南医院管理步入了全新轨道。二是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建设取得积极进展。2013年,省政府加大了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力度,批准了《云南省2013-2015年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方案》,方案确立了云南省临床重点专科未来三年的建设目标、思路和方法。2013年,省级财政投入7500万元,评审遵循公正公平、严格严谨、实事求是、择优选拔、统筹兼顾的原则,确定出66个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其中省级和三级甲等医院获得27个项目,州市级医院获得18个项目,县级医院获得21个项目)。此外,通过省级医院基本建设资金2600万元,又扶持10个专科进行重点建设。经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评定,省肿瘤医院肿瘤科等5个专科成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单位。三是医师多点执业试点逐步推开。截止到2013年底,全省办理医师多点执业手续数达3828人次,进行了多点执业注册的医师达2433人。在进行了多点执业注册的医师中,昆明市达2274人,占93.5%,其余州(市)共计159人,占总人数的6.5%,其中曲靖市78人,玉溪市56人,保山市8人,楚雄州7人,人红河州6人,大理州3人,昭通市1人。在昆明市办理医师多点执业人员数中,副高以上职称者约占65%,在职医生约占61%。办理多点执业的专科前三位是内科、外科和妇产科专业。办理人次中第一执业地点为公立医院有2500人次。民营医院、行业医院近900人次,其他医疗机构300多人次。市级医院向县级医院和社区服务中心(站)流向,县级医院向乡镇卫生院流向;办理到第二执业地点的民营机构人员所占比率约为72%。同时,山东省、湖南省等省和云南文山、红河,楚雄、玉溪等州市人才在昆明试点中已有办理成功。目前,省级公立医院优质卫生人才资源在本次试点中,尚没有充分调动出来,执业医院和医师双方利益关系尚未明确。下一步,随着《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医师多点执业的政策将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有力促进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四是出台条例推动医疗机构管理。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颁布实施《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紧紧围绕我省医疗资源设置、规范执业、维护医患权益、加强行业监管等作出明确规范,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精神,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健康梦的具体体现,是履行“当好健康卫士,做好民生保障”的重要举措,对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条例》将医改成效制度化、法律化,在法律层面规范和引导医改深入推进。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规划、设置和审批,保障民营医疗机构合法权益;明确各级政府办医的职责,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加强医疗行业监管,开展医院评审评价和信息公示;积极推行医师多点执业、医疗责任险、医疗纠纷调解等改革举措。《条例》将相关部门的职责、技术准入、医师多点执业、促进民营医院的发展、纠纷预防与处置等制度化、法律化,为我省推动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SITESERVER_PAGE]2014年将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指导各地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作为关键环节,推进补偿机制改革,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增加财政补助、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等予以补偿。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促进资源纵向流动。充分运用我省已经基本建成的远程可视医疗县县通平台,通过远程会诊、远程手术指导、远程教学等方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以医院评审和重点专科建设为抓手,持续提高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建立与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相适应的医务人员薪酬制度,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推进落实医疗服务便民措施,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