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5月份以来,德宏州卫生部门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突出的成果。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宣传动员、自查整改、现场监督执法、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整治的重点为无证行医、违法执业、农村医疗服务市场、非法医疗美容、医院感染管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B超非法鉴定、义诊行为、虚假医疗广告、处方管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等。
共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05个,其中,州县级公立医疗机16个、民办医疗机构24个、乡镇卫生院17个、个体诊所48个,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违法行为。其中:非法行医2起,逾期校验3起,出卖、转让、出借许可证(外包科室)3起,超出登记诊疗科目19起,使用“非卫技人员”43起,涉及97人,医疗废物处置不符合相关要求41起,医院感染管理不规范1起,违反处方管理规定6起。
现场监督执法组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涉及卫生行政处罚的提出处罚建议后交由辖区卫生行政部门立案查处。共实施卫生行政处罚70个。其中取缔2户次;当场卫生行政处罚1户次;警告48户次;责令停止执业活动97人次;下达责令整改《卫生监督意见书》76份;合议建议罚款的医疗机构66个。
通过现场检查发现,德宏州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情况较为突出;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医疗废物未按规定分类,与生活垃圾混放、焚烧,医疗废物贮存、运输不规范; 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医院感染控制不到位、消毒不规范;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保管登记不严格,处方不规范;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不强,某些医疗机构管理混乱等问题,执法人员对违反上述情况的单位提出了限时整改的要求。
经过为期半年的宣传动员、自查整改、现场监督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德宏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依法打击了非法行医行为,有效地督促了医疗机构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增强了依法行医、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强化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行业监管的有效模式,逐步达到规范医疗市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医疗安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