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性精神病治疗康复周期漫长,医疗费用较高,精神疾病患者家庭因病致贫现象十分突出,据不完全统计,德宏州约有60%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家庭处于贫困状态。
为减少重性精神病患者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今年4月,省政府将重性精神病患者实施救助列为十件惠民实事之一,并出台救助政策,德宏州委、州政府也将重性精神病患者治疗救助纳入惠民实事工程,建立了政府主导,卫生牵头,多部门协作的工作模式,从入院治疗、居家康复、生活和医疗补助等方面开展救助工作。
德宏州卫生局联合民政、人社、残联等8个部门制定下发了《德宏州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康复救助工作方案》,方案从五个方面实施患者救助:一是患者急性住院治疗按90%比例报销;二是每年为居家康复治疗患者免费提供2000元的门诊治疗药物;三是将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四是对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自付费提供补助;五是为重性精神病患者提供健康随访管理服务。
自7月份以来,德宏州各级卫生医疗工作人员对全州各县(市)进行病例筛查确认管理工作,共新筛查重性精神病患者117名,累计报告患者1632名,并录入网络登记。截至目前,已累计为2264名重性精神病患者提供随访管理服务;为784名患者提供了稳定期免费维持治疗药物;为129名急性期住院治疗患者报销治疗费95万元;为511名重性精神病患者提供了生活救助资金53万元;为140名患者提供医疗救助资金28万元。
目前,德宏州相关部门已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做好康复救治工作任务上来。进一步加快县级医院精神科建设速度,发挥县级精神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注重筛查确诊,开展社区维持治疗服务;整合资源,提升救治能力。强化州、县、乡、村卫生医疗部门的工作联席制度,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做好精神病人的治疗、康复、随访和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