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确定5家人体器官获取组织
来源:厅办       发布时间:2013-10-28 15:00       浏览次数: 【字体:
我省近日确定了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延安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为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并划定其服务范围。
        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s, 以下简称OPO)按照要求,将组建具备专门技术和资质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制定潜在捐献人识别与筛选医学标准,建立标准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技术规范,配备专业人员和设备。OPO将培训所服务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主动发现潜在人体器官捐献人,并向指定的OPO报告。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下, OPO组织在获取器官后将相关信息录入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进行统一分配。此次我省5家OPO组织的确定,将有力的推动全省人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运行,提升捐献效率,促进器官组织捐献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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