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联合整治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
来源:厅办       发布时间:2013-10-17 11:06       浏览次数: 【字体:
从8月26日起,省、市、区三级卫生监督机构在昆明市启动了近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综合整治。至9月13日,第一阶段整治行动结束。
        此次整治,由五个联合整治工作组,对昆明主城五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辖区内180家公共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了检查。对集中空调设施设备情况、通风管道的分布、通风方式、制冷制热方式、空气处理过程等进行了实地勘察。整治范围重点涵盖了三星(含三星)级以上宾馆,建筑面积在3000m2以上商场、超市、影剧院、音乐厅、舞厅和公共浴室等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向被监督单位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145份,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建立健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档案,限期一个月内完成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检测。对卫生检测不合格的,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被监督单位逾期不改的的,卫生监督员将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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