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开展药品集中采购专项监督检查
来源:厅办 发布时间:2013-10-11 14:48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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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德宏州政府纠风办、州卫生局、州发改委、州食药监局等单位组成的督查组,对全州各(县、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情况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组抽查了2个州级医院、5个县市级医院(中医院)、10个乡镇卫生院、20个村卫生室的药品采购相关痕迹资料,处方106张、药品品规181个,对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情况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实地查看了所在县市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药品库房和网上配送订单,并就药品配送工作情况进行了座谈。
从各县市工作情况汇报和督查情况来看,州及各县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总体平稳:一是各县市均成立了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县市卫生局有专人管理;二是结合实际开展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监管;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在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基本药物并实行了零差率销售;四是州、县级医院均建立药事委员会,与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有本院药品使用目录,均在云南省县级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并按规定实行药品购销差率。督查中也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采购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乡村医生药品计价不准确,出现了药品加价或少收情况;二是个别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已过期;三是个别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和使用比例未达国家和省医改指标要求;四是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监管还不到位,部分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率偏低;五是个别药品配送企业存在用非中选厂家药品替代中选厂家相同品名、规格的药品进行配送情况;六是药品配送不及时、品种配送不全等问题依然存在。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德宏州卫生局在全州范围内进行了通报,督促相关县市、相关单位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促进基本药物制度有效实施。
从各县市工作情况汇报和督查情况来看,州及各县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总体平稳:一是各县市均成立了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县市卫生局有专人管理;二是结合实际开展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监管;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在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基本药物并实行了零差率销售;四是州、县级医院均建立药事委员会,与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有本院药品使用目录,均在云南省县级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并按规定实行药品购销差率。督查中也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采购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乡村医生药品计价不准确,出现了药品加价或少收情况;二是个别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已过期;三是个别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和使用比例未达国家和省医改指标要求;四是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监管还不到位,部分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率偏低;五是个别药品配送企业存在用非中选厂家药品替代中选厂家相同品名、规格的药品进行配送情况;六是药品配送不及时、品种配送不全等问题依然存在。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德宏州卫生局在全州范围内进行了通报,督促相关县市、相关单位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促进基本药物制度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