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实施新农合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和重大疾病保障工作
来源:厅办 发布时间:2013-09-04 15:31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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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将省政府惠民实事办实办好,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切实缓解农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推动新农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省卫生厅于2013年中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和重大疾病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13年8月1日起,在所有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行即时结报。参合农民在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包括符合规定的重大疾病门诊),出院时由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初审并垫付应给农民的新农合补偿费用,再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定期结算。同时规定,凡符合20种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参合患者,取消其到省级定点医院住院(符合规定的重大疾病门诊)治疗逐级转诊审批手续。2013年新农合20个重大疾病提高保障水平工作全面展开,上半年,共有20539名参合农民享受到20种重大疾病提高补偿水平待遇,比2012年同期大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