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可免费享受13项公共卫生服务
来源:厅办 发布时间:2013-09-04 15:29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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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昆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方案(试行)》出台,中医药健康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婚前医学检查3项服务被纳入昆明的13项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
《方案》强化了县(市、区)级的项目组织管理,理顺了市、县两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管理职责与管理范围,更好地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职能。县区设立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绩效考核方案,负责制定项目操作流程,组织项目实施并开展监督检查等。
《方案》明确了基层医疗机构是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本单位,是区域内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责任主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的基础上新增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婚前医学检查3项,合并了2项,目前昆明市民可在基层医疗机构免费享受1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婚前医学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