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建立和完善重大疾病保障机制保障水平大幅提升
来源:厅办       发布时间:2013-09-04 15:27       浏览次数: 【字体:

玉溪市积极探索,创新机制,2013年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多层次重大疾病保障机制,提高参合群众的保障水平,让新农合制度惠及群众,深入人心。

一是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2013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达400元,乡镇、县区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5%—100%、80%—90%,省、市级报销比例也提高到55%-70%。

二是完善大病救助机制。按照“大病救助建机制”的目标,结合农民人均纯收入、就医意识和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科学统筹使用新农合资金,建立了具有玉溪特色的新农合大病救助制度,完善了重大疾病保障机制。凡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单次住院费用超过1万元的患者,扣除按新农合规定报销金额后,对符合新农合报销政策的自付部分,分三个费用段分别再次给予50%、60%和70%的报销补助。

三是全面推行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试点工作。按中央和省要求,将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20个重大疾病纳入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除民政部门已开展救助的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和重性精神病外,其余16个病种按省、市要求实行限额支付或定额包干支付,新农合支付比例由70% 调整为75%。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对符合新农合报销政策的费用按90%予以报销。同时还规定,大病救助和重大疾病保障不设住院补偿年封顶线,凡符合新农合报销政策的就医费用均可按比例报销。

四是将终末期肾病透析治疗和重性精神病的医疗费用新农合按90%比例进行报销,10%的个人自付部分由民政分类救助。

五是探索开展门诊慢性病统筹管理。在实行普通门诊统筹管理的基础上,探索开展门诊慢性病统筹管理,根据各病种设定不同的年补偿封顶线,新农合补偿比例均不低于70%。2013年管理病种数已达13个至24个,如血友病年补偿封顶线为8万元,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年补偿封顶线为3万元。 

玉溪通过建立多层次的重大疾病保障机制,实现了广大农民群众“看得起病”的目标,在解决“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难题上迈出了坚实一步。实现了“基本医疗有保障、大病救助建机制、慢病门诊可补偿”的三大改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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