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联合对昆明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开展综合整治
来源:厅办       发布时间:2013-08-22 11:3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监督工作,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省、市、区三级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开展综合整治,整治从8月初开始,历时2个月。

此次整治活动在省卫生监督局的领导下, 省、市、区三级卫生监督机构联合组成5个整治工作组,整治检查对象为昆明行政区域内内所有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单位,特别是三星(含三星)级以上宾馆,建筑面积在3000㎡以上的商场、超市、影剧院、音乐厅、舞厅、公共浴室等。检查内容主要是:公共场所单位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情况;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档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设施设置和实际运行情况;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和卫生学检测、评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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