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厅机关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来源:厅办 发布时间:2013-07-05 10:35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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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全面反映卫生厅固定资产状况,从2013年4月26日起,省卫生厅对厅机关2012年12月31日前的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查。资产清查分两个阶段进行,4月26日—5月6日为准备阶段,主要进行前期准备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发文件,制定方案,收集联络员名单,召开动员大会,到省急救中心考察学习等。5月17日—8月27日为实施阶段,由规财处、机关服务中心将各处室财务帐、固定资产台帐分发各处室,填报《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与核查组进行固定资产的帐、物、卡核对工作。
经过清查,一是全面摸清家底,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物尽其用,发挥效益;二是建立监管系统,通过清查,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三是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以后年度预算创造条件;四是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总结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