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系统认真落实八项规定
来源:厅办       发布时间:2013-05-08 14:0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云南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深刻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自身实际,出台措施办法,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楚雄州卫生局
          坚持以提高为民服务效率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分析各单位班子、干部职工存在的工作作风、思想作风、纪律作风和人财物管理、勤俭节约等问题,在不同层次会议上作专题要求;二是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出台了《州卫生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领导接访、下访、调研、精简会议文件、办公经费管理使用制度,公务用车维修与使用制度。对《州卫生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进行了修定,制定下发了《楚雄州卫生系统廉洁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步骤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建设;三是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将局机关35名干部职工的照片、工作岗位、职能职责、服务承诺粘贴在办公区显目位置进行公开。
          临沧市卫生局
          制定出台处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实施办法,对包括联系群众、考察调研、各项会议、文件简报、各类活动、新闻报道、工作秩序和监督检查八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保山市卫生局
          认真落实厉行勤俭节约。一是强化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二是领导以身作则,坚决带头执行。局领导要带头落实中央、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的规定和要求,坚决执行省卫生厅的六项要求,制定了公务接待规定制度并严格执行,坚决杜绝公款大吃大喝和铺张浪费;切实改进会风,降低会议成本。 
          德宏州卫生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指示精神。及时召开贯彻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神会议,强调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刹风整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好规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红河州卫生局
          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措施,改进工作作风,重申廉政纪律,确保行业风清气正。一 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二是切实关注民生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三是弘扬艰苦奋斗作风,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曲靖市卫生局
          制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从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精简会议、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行活动、改进宣传报道、厉行勤俭节约、办事作风、保障措施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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