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扩大出生缺陷监测范围
来源:厅办 发布时间:2013-04-25 14:52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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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卫生厅印发《云南省出生缺陷医院监测方案(2013年版)》(云卫办妇社发〔2013〕4号),进一步扩大出生缺陷监测范围,在全省开展以医院为基础的出生缺陷医院监测。我省原有23个县(市、区)共47所出生缺陷医院监测机构,其中16个县(市、区)为国家级监测点,7个县(市、区)为省级监测点。自今年起新增106个监测县(市、区)的妇幼保健院和人民医院为出生缺陷医院监测机构,将监测范围扩大到了全省129个县(市、区),除16个县(市、区)国家级监测点外,其余均为省级监测点。
根据方案要求,今年新增的106个监测点,在监测医院内对出生的妊娠满28周至出生后7天的围产儿及出生或引产的出生缺陷儿进行监测。每季度通过网络直报和纸质上报的形式报告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围产儿数季报表、质量调查表。各级定期做好质量控制工作,包括漏报调查和监测表卡的质量检查。加强对资料的分析利用、信息反馈以及人员培训工作。
根据方案要求,今年新增的106个监测点,在监测医院内对出生的妊娠满28周至出生后7天的围产儿及出生或引产的出生缺陷儿进行监测。每季度通过网络直报和纸质上报的形式报告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围产儿数季报表、质量调查表。各级定期做好质量控制工作,包括漏报调查和监测表卡的质量检查。加强对资料的分析利用、信息反馈以及人员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