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在全省率先实行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
来源:厅办       发布时间:2013-03-26 10: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充分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禄丰县在全省率先实行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
          2012年10月1日起,结合新农合住院按病种分组支付方式改革,在禄丰县人民医院进行试运行,每月让利群众35万元。自2013年2月1日起,县级三所公立医院所有药品(除中药饮片外)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以后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增加政府投入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途径予以补偿。通过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在总量范围内适当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适当降低医疗设备检查价格,引导公立医院通过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获得合理补偿。价格调整后提高的费用纳入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新农合报销范围,经测算,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增减相抵后全年将让利患者2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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