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来源:中医处 发布时间:2013-11-11 14:43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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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规定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安排,2013年5月28日至5月30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按照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细则进行认真评审,评审结论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根据《关于对三级中医医院(第五批)评审结论予以公示的批复》(国中医药医政医管便函﹝2013﹞88号)要求,现将评审结论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7天,时间为2013年11月11日至17日。公示期间,对上述中医医院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云南省卫生厅中医处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厅将报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正式授牌。
联系人及电话:李克林 农俊菲,0871-67195133、67195135,传真:0871-67018646。
地址:昆明市关上国贸路85号政通大厦508室。
邮编:650200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