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五举措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来源:厅办       发布时间:2012-12-1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红河州食品安全工作通过强化党委政府责任,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把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安全质量关,实现了从农田到餐桌,从食品生产企业到流通消费的全程有效监管,从而规范了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主要做法:
    一是积极构建四级联动、网格化管理的监管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三支队伍”,健全州、县、乡、村“四级网络”,初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制度到岗、管理到人、覆盖到点”的食品安全监督网。全州每个村都聘请了1名食品安全信息员,延伸监管“触角”,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二是加大对重点人群的培训和教育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共举办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培训194期28994人次,其中企业负责人1013人次,行政执法人员2590人次。认真执行“双启动、双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处置泸西县“4·20”、金平县“5·11”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事件2起。
    三是加强社会监督。推行有奖举报制度,发挥新闻媒体、消费者协会和群众监督作用,专门设立“12315”、“96128”、“12365”投诉举报电话,全州共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72件,挽回经济损失2897.72万余元。
    四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在全州范围内,通过开展食用油、添加剂、农兽药残留、定点屠宰、调味品、餐饮具、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严惩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43914人次,出动车辆11288辆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118357户次,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403户次,查处不合格食品64357公斤,责令改正1282户,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936件,处罚款219.04万元,没收销毁不合格食品472267公斤,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是积极创新监管模式。针对点多面广,村寨分散的特点,采取责任到人、责任到户的方式,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将长街宴、农家宴纳入村规民约管理,使之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同时,还根据城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监管,探索出走企业联盟路子,使分散式的小作坊式食品生产转为规范化、规模化、集中化生产,使产业得到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同时,有效地保障了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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