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出台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来源:厅办 发布时间:2012-12-06 00:00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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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强化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整合县域医疗服务资源,满足县域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近日,省卫生厅制定《云南省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指导意见》,对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进行了明确。
一是合理统筹县域医疗资源。按照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要求,建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分工明确、方便群众就医的医疗服务网络。合理确定各级医疗机构的床位数量,配备与其功能、任务和规模相适应的卫生技术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是充分发挥各级医疗机构职能。要求三级医院开通疑难病例转诊、县级医疗机构预约诊疗绿色通道,并承担县级医疗机构业务和管理的帮扶指导职能。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根据自身服务能力和专科特色,通过管理输出、技术输出、专家输出,开展分类指导,帮助提高县及县以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县级医院承担县域居民基本医疗服务,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初诊、处置和转诊,适宜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以及乡镇卫生院及基层卫生人员教学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辖区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
三是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鼓励不同规模、不同级别的医院之间积极探索以资本、技术、管理为纽带,通过整体托管、重组、联合办医、团队帮扶、城乡对口支援、区域协同医疗、组建医院管理集团、医疗联合体等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推动城乡医院人才、技术、管理纵向流动的制度化、稳定化,加强县乡村区域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和协调,促进纵向管理的机制创新,使县级医院与城市大医院对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辐射,建立完善县乡村一体、上下联动机制,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
四是建立帮扶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指导活动。公立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帮扶指导坚持以提高能力为主,通过开展技术合作、人员培训、管理支持等多种形式,采取派驻技术专家、派驻管理人员、接收基层人员进修学习、远程会诊、远程指导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指导活动。
五是探索建立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制度。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为依托,以价格为杠杆,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首诊机构,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基层首诊制度。以手术分级管理、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为主要抓手,严格医疗服务要素准入,以制度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收治行为。研究制定分级诊疗标准和双向转诊规范。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后上转公立医院、公立医院诊疗后下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标准、原则、流程和要求。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促进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科学、有序推进。
六是建立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的信息支持机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统一管理、县乡村互通互联的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网络平台,为实现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建立以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医院信息系统和区域卫生信息系统。从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居民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合理就诊流程出发,统筹规划建设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加强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沟通,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及时沟通患者诊疗信息,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方便双向转诊。充分运用已经建成的远程会诊系统,开展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疑难重症会诊等服务,实现城市优质资源与县级医院的互补和相互支持,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试行患者诊疗信息“一卡通”和县、乡远程会诊,实现县域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的有效利用。
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按照先行试点、加快推进的原则进行。从2012年10月开始,在30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先行实施。同时,鼓励其他非试点县探索实行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
一是合理统筹县域医疗资源。按照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要求,建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分工明确、方便群众就医的医疗服务网络。合理确定各级医疗机构的床位数量,配备与其功能、任务和规模相适应的卫生技术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是充分发挥各级医疗机构职能。要求三级医院开通疑难病例转诊、县级医疗机构预约诊疗绿色通道,并承担县级医疗机构业务和管理的帮扶指导职能。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根据自身服务能力和专科特色,通过管理输出、技术输出、专家输出,开展分类指导,帮助提高县及县以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县级医院承担县域居民基本医疗服务,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初诊、处置和转诊,适宜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以及乡镇卫生院及基层卫生人员教学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辖区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
三是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鼓励不同规模、不同级别的医院之间积极探索以资本、技术、管理为纽带,通过整体托管、重组、联合办医、团队帮扶、城乡对口支援、区域协同医疗、组建医院管理集团、医疗联合体等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推动城乡医院人才、技术、管理纵向流动的制度化、稳定化,加强县乡村区域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和协调,促进纵向管理的机制创新,使县级医院与城市大医院对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辐射,建立完善县乡村一体、上下联动机制,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
四是建立帮扶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指导活动。公立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帮扶指导坚持以提高能力为主,通过开展技术合作、人员培训、管理支持等多种形式,采取派驻技术专家、派驻管理人员、接收基层人员进修学习、远程会诊、远程指导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指导活动。
五是探索建立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制度。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为依托,以价格为杠杆,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首诊机构,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基层首诊制度。以手术分级管理、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为主要抓手,严格医疗服务要素准入,以制度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收治行为。研究制定分级诊疗标准和双向转诊规范。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后上转公立医院、公立医院诊疗后下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标准、原则、流程和要求。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促进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科学、有序推进。
六是建立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的信息支持机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统一管理、县乡村互通互联的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网络平台,为实现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建立以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医院信息系统和区域卫生信息系统。从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居民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合理就诊流程出发,统筹规划建设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加强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沟通,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及时沟通患者诊疗信息,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方便双向转诊。充分运用已经建成的远程会诊系统,开展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疑难重症会诊等服务,实现城市优质资源与县级医院的互补和相互支持,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试行患者诊疗信息“一卡通”和县、乡远程会诊,实现县域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的有效利用。
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按照先行试点、加快推进的原则进行。从2012年10月开始,在30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先行实施。同时,鼓励其他非试点县探索实行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