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率先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一体化试点工作
来源:厅办       发布时间:2012-11-1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1年,玉溪市以新平县为试点,率先在全省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一体化工作,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并轨实施,实行筹资标准、报销政策、用药目录、诊疗项目和管理机构“五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在试点工作中,新平县不断创新报销模式,提高保障水平,覆盖各种就医需求。一是创新建立新生儿住院“母婴共享”、城乡居民孕产妇和白内障“光明工程”三个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二是创新建立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规定外出务工参保农村居民异地住院同等享受待遇政策。从新平县一年的试点工作来看,理顺了补偿报销政策和管理体制,一体化工作稳步、规范运行、做到了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全覆盖、均等化、高保障”,实现了基本医疗城乡统筹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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