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新农合参合农民一次交费即可享受重大疾病医疗保障
来源:厅办       发布时间:2012-09-2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2年,云南玉溪市按照“大病救助全覆盖”的目标,科学统筹使用新农合资金,建立具有玉溪特色的新农合大病救助制度。参合农民以户为单位履行新农合个人年度缴费义务后,无须再次缴纳大病保险费,即可按政策享受大病救助制度。凡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单次住院费用超过1万元的,扣除按新农合规定报销金额后,对符合新农合报销政策的自付部分,再次给予50%—60%的报销补助,住院年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每人每年20万元。截至7月,玉溪市共有6055人享受住院大病再次补偿,医疗总费用1.2亿元,新农合基金补偿8387万元;大病住院次均费用2万余元,新农合次均补偿1.38万元;新农合万元以上住院大病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达80.35%。 
    玉溪市新农合大病救助制度实现了新农合制度与大病救助制度的有机统一,有利于资金集中调控的支付监管,拓展了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达到了广覆盖的要求。同时解决了群众再次缴纳大病保险费的实际困难,最大限度方便了参合群众看病报销及时补偿结算,实现了机构统一、人员统一、制度统一、政策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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