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副厅长徐和平带队赴楚雄、大理州调研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
来源:厅办       发布时间:2012-06-0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云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特殊人群专项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四围绕四突出—走进特殊人群”专题调研活动的通知》(云社管特专办〔2012〕1号)精神,2012年5月21-24日,省卫生厅副厅长徐和平率省卫生厅、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和省残联有关处室负责人,前往楚雄、大理州调研重性精神疾病和艾滋病患者特殊人群管理工作。
    调研组重点对楚雄、大理州两个州重性精神疾病和艾滋病患者特殊人群服在服务理念、服务方式、帮扶政策、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工作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医保对重性精神疾病和艾滋病患者特殊人群门诊统筹、住院费用报销和医疗救治政策落实情况;农村重性精神疾病和艾滋病重大疾病保障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调研。
    调研组先后听取了楚雄、大理州重性精神疾病和艾滋病患者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情况,考察了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大理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召开了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楚雄、大理州重性精神疾病和艾滋病患者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情况,特别是大理州州委、州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专业机构对加强性精神疾病和艾滋病患者特殊人群管理,高度重视、认识到位,措施有力,基本情况清楚、成效明显。大理州综治委等7个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大理州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管理救助救治工作设施办法(试行)》,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职责,确定救治对象和医院,救助费用等措施,率先在全省探索建立了“医保先报、医疗费用救助、部门补助”的患者救治救助保障政策,调研组对此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希望大理州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和救助制度。
    楚雄、大理州卫生局分管局长和有关部门的相关负责人陪同参加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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