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与泰国卫生部再度合作续签传统医药研究和发展合作协议书
来源:厅办 发布时间:2012-05-24 00:00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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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中旬,泰国卫生部代表团一行16人到我省进行友好访问,与此同时,云南省卫生厅与泰国卫生部泰医和替代医学发展司将续签新一轮的合作协议书。
新一轮的合作协议书提出了传统医药学术交流、人才培养与交换方面的合作项目,并就有效推进合作进程,建立合作机制,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协调合作项目的实施。长期以来,中泰是亲密邻邦,云南与泰国的合作有着悠久的历史,2007年1月8日由泰国、缅甸、老挝、柬埔寨等湄公河次区域四国代表与云南中医学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院共同签属了《加强湄公河流域民族医药合作与交流联合宣言》,旨在加强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民族医药教学、研究开发、临床医学的合作与交流。自2008年起,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交流会已经举办了四届,是中国、泰国、缅甸、老挝、柬埔寨、越南六国传统医学学术研究机构共同发起的学术交流平台。而随着云南省与泰国的合作与交流不断加强和扩大,包括中医药在内的卫生事业的交流与合作也不断推进,为进一步推动中医与泰医传统医药的交流合作,2008年3月,云南省卫生厅与泰国卫生部泰医和替代医学发展司在昆明签订了关于传统医药研究和发展合作协议书。在此合作协议书的框架下,双方进行了多次互访并开展了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据了解,此次续签传统医药研究和发展合作协议书,将进一步推动中泰两国双方传统医药人才培养以及在防治疾病和科研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新一轮的合作协议书提出了传统医药学术交流、人才培养与交换方面的合作项目,并就有效推进合作进程,建立合作机制,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协调合作项目的实施。长期以来,中泰是亲密邻邦,云南与泰国的合作有着悠久的历史,2007年1月8日由泰国、缅甸、老挝、柬埔寨等湄公河次区域四国代表与云南中医学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院共同签属了《加强湄公河流域民族医药合作与交流联合宣言》,旨在加强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民族医药教学、研究开发、临床医学的合作与交流。自2008年起,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交流会已经举办了四届,是中国、泰国、缅甸、老挝、柬埔寨、越南六国传统医学学术研究机构共同发起的学术交流平台。而随着云南省与泰国的合作与交流不断加强和扩大,包括中医药在内的卫生事业的交流与合作也不断推进,为进一步推动中医与泰医传统医药的交流合作,2008年3月,云南省卫生厅与泰国卫生部泰医和替代医学发展司在昆明签订了关于传统医药研究和发展合作协议书。在此合作协议书的框架下,双方进行了多次互访并开展了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据了解,此次续签传统医药研究和发展合作协议书,将进一步推动中泰两国双方传统医药人才培养以及在防治疾病和科研领域的合作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