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加强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厅办       发布时间:2012-01-1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1年12月27日,普洱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许绍政在市卫生局局长刘新成的陪同下,到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调研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并深入到住院部、门诊部详细询问了解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设备、卫生人员编制、住院患者承担费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情况,重点询问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诊断、治疗和管理工作。
    在与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座谈时,许绍政指出,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承受了越来越大的工作和生活压力,精神疾病也逐渐增多。肇事肇祸的精神疾病患者寻衅滋事、损毁公私财物、伤人、甚至是致人伤亡的事件时有发生,给社会、他人和自身造成严重损害,给社会带来巨大的不稳定,已成为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由于患者丧失或部分丧失了对自己行为的辨认力和控制力,不能对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因而无法借助法律手段对其进行控制,使得医疗干预显得更为重要。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作为普洱市唯一的一所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多年来,不仅救治了一大批严重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而且对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安定生活做出了积极贡献。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是做好精神卫生工作,特别是做好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服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直接关系到精神卫生防治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直接关系到能否有效预防和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有力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许绍政要求,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要重点加强对普洱市患有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性障碍等精神疾病患者和严重精神发育迟滞的精神疾患人员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尤其是曾经肇事肇祸和可能肇事肇祸且病情不稳定、流露暴力倾向的高风险的精神病人要进行全面管理,争取明年在全市范围内消除被关、锁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当前,普洱市重性精神病防治面临专业人才缺乏、患者医疗负担过重、县(区)级防治体系不健全、各部门尚未形成合力等四大挑战,普洱市卫生系统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紧密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充分发挥卫生系统的专业技术优势,努力实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切实摸清精神病人底数,全面采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详细信息和照片资料,建立健康档案,逐步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体系,包括进行患者信息管理,填写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对相应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检查患者的精神状态,询问服药情况,评估危险性;根据患者情况按3类进行分类干预;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要建立以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为主体,以综合医院为补充,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疾控机构参与指导的精神疾病防治康复体系,达到一定风险等级,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信息,及时通报公安机关、民政等部门,由公安机关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系统。强化卫生和非卫生部门在精神疾病防治中的联系,着力构建基于社区的多元化参与的立体化服务管理格局。
    许绍政强调,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是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市要建立由党政主抓,公安部门牵头,卫生部门配合,民政、财政、人社、发改、群工、残联等部门共同参与、衔接配合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服务管理工作协调机制。要前移精神疾病防控关口,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预防与治疗康复相结合。要建立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与社会服务管理相结合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服务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家庭的作用,对于确诊的重性精神病人,要掌握其病情是否稳定、治疗康复处所、有无法定监护人、监护力量类型以及病人经济状况,有无能力承担基本治疗费用等现实情况。要整合社区资源,开展后期照料、心理健康促进、教育帮扶、就业支持等开放性服务,促进患者恢复社会和生活功能,通过治疗服务、康复服务和人文关怀,帮助其最终回归和融入社会。围绕“事前干预、事中处置、事后收治、后续照管”工作模式开展工作,为提供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全病程、全方位的连续服务管理,切实防止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座谈会上,普洱市卫生局局长刘新成就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如何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从管理的层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具体工作事项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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