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地区公示
来源:中医局       发布时间:2012-12-24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经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批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自2010年起开始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经以县为单位创建评估、省卫生厅审核推荐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检查评估,昆明市嵩明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地区。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先进单位建设质量,依据创建工作程序,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现对该县进行社会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2年12月28日17时前,以信函形式向我省卫生厅中医处实名举报,也可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实名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证据确凿,来信请在封皮上注明“举报”字样。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信邮寄地址:
    1、昆明市国贸路85号政通大厦
  云南省卫生厅中医处
     邮  编:650200
  2、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邮  编:1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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