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2011年度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周期的通知
来源:药政处 发布时间:2012-09-29 00:00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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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卫生局,省级各医疗机构:
根据《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11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医改办〔2010〕39号)规定,基本药物的采购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我省2011年度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周期为:2011年9月 30日至2012年9月29日截至。
为与国家新版基本药物目录集中采购保持一致,经研究决定,将2011年度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周期延长,待国家卫生部颁布新版基本药物目录后,再组织新一轮我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
云南省卫生厅
2012年9月28日
根据《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11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医改办〔2010〕39号)规定,基本药物的采购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我省2011年度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周期为:2011年9月 30日至2012年9月29日截至。
为与国家新版基本药物目录集中采购保持一致,经研究决定,将2011年度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周期延长,待国家卫生部颁布新版基本药物目录后,再组织新一轮我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
云南省卫生厅
201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