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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云南省卫生厅关于批准省第二人民医院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批复
来源:科技教育处 发布时间:2012-01-31 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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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二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请示收悉。根据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要求,我厅于2011年12月22日组织专家对你院开展该项技术进行了论证。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同意批准你院开展“夫精人工授精”和“体外授精—胚胎移植”技术并试运行一年,试运行期间对专家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试运行期满后提出正式运行申请。
附件:专家论证意见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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